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7月29日受理了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陈勇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陈勇受伤符合《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 举报电话:0578-2051275
2024年9月20日
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职工姓名:陈勇 性别:男 身份证号:3325281985****043X 事故简述:陈勇系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被单位安排参加莲都区“农商银行杯”2024年职工男子篮球赛。2024年7月19日20时许,陈勇在丽水市体育中心参加篮球赛过程中,在起跳抢篮板时与对方队员发生碰撞,导致落地时左膝扭伤,次日前往丽水市中心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半月板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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