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1日受理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关于陆志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陆志强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 举报电话:0578-2051077
2024年9月14日
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 职工姓名:陆志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3325261984****2115 事故简述:陆志强系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紫金街道办事处下属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7月17日11时8分许,陆志强在丽水市商会大厦参加莲都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后走出商会大厦门口台阶时,不慎摔倒受伤,经丽水市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根骨骨折、踝关节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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