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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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区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29 16:25:58

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5月25日至8月31日,区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乡镇组)以“常专结合”的方式,对大港头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和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20231030日,区委巡察组向大港头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大港头镇党委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任务抓紧抓实。镇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举措,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制定《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三是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择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36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清退款项2.1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185万元。

一、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指示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大港头镇乡村振兴工作专项学习制度》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的指示精神同时,通过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工作部署

(二)进一步建强考核制度。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坚决落实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第一责任,对照乡村振兴工作清单,出台村级组织乡村振兴考核制度,结合镇对村的“三考三比”考核制度,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每月开展评比打分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抛荒整治2021年以来的基本农田抛荒整治进行全面自查,结合2023年11月开始的国土变更调查疑似耕地流出整治工作,对我镇抛荒的1057亩土地进行整治,现已整治完毕同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向我镇交办的“非粮化”耕地整改任务。全面落实田长制,督促村级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有苗头立即上报,从源头遏制耕地流失。2023年9月我镇已建立耕地智保巡查队伍,工作人员每周对负责区块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上报至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平台。

二、关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强化对玉溪水库二级保护区(陆域)区域范围内农户的监督管理,牢固树立水源地保护意识,目前已组织成立一支由村干部和区域内村民参与的常态化巡查队伍,定期开展巡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同时根据《国家饮用水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对均溪、北埠、小山三个行政村位于玉溪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内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2023年11月以来已行政处罚3起

(二)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投资873万建设大港头镇级公墓共有墓穴650座,建成后能进一步解决村民去世后下葬难的题。组织全镇干部、村干部学习《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区级殡葬管理相关文件,镇村干部和网格员通过走村入户,向村民宣传殡葬改革有关政策,不断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关于“产业发展缺乏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大港头茶叶交易市场建设进度。大港头茶叶交易市场前期组织过4次论证和变更,根据上级的4次选址,最终选定在大港头镇河边村石玄头嘴自然村,在项目用地征迁工作中,大港头镇担当作为,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目前茶叶交易市场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24年9月份完成建设。

(二)加大利山村农家乐民宿发展力度组织利山村双委、村民代表召开利山旅游发展提升讨论会,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利山村文旅业态提升方案。加快推进利山村茶主题研学基地和茶叶加工厂项目建设,积极打造茶青交易茶叶研学为一体,“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农民”联合运营的产业综合基地。同时,加大利山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修缮完成利山村远教广场大舞台、53省道至利山村道路亮化工程、健身广场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旅游环境。2024年上半年,利山村总接待游客量12.9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92.375万元。

四、关于“强村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强村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丽水市港和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决策制度》《丽水市港和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丽水市港和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丽水市港和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强村公司运营有章可循。组织强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区强村公司管理、三资管理等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二)提升强村公司造血能力。镇分管领导深入辖区10个村排摸各类资源,分别与10个村的双委干部交流探讨各村村集体经济增收途径,根据排摸收集的情况建立固定资产闲置资源库结合大港头镇高山农业特色及资源禀赋,积极谋划建设特色养殖项目,已完成闲置土地流转100亩,并完成一期项目设计方案文本,基本完成设施用地报批手续,争取到项目资金300万,建成后年预计产值超1000万元。聚焦大港头镇茶产业品牌提升,主动与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积极谋划打造江浙第一早茶品牌,大港头茶叶成为浙江省“浙里有礼”茶品牌代表产品上市推广。

五、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定《大港头镇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制度》,并组织镇村干部开展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镇村干部的项目管理能力水平。同时举一反三,对近五年实施的5个美丽乡村项目开展自查,在自查中暂未发现工程违规转包的问题。委托浙江质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石玄头嘴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重新审计,共核减工程费用38619元,目前施工方已退回相应工程款。

六、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召集北埠村双委干部就北埠村张山高标准农田机耕路项目推进事宜做了充分对接积极与相关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做好交流沟通,目前项目已完成政策处理,下步将做好项目续建申报工作,争取落实相关资金。出台《大港头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成立大港头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回头看”工作。5以来我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委托第三方机构丽水市汇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岩石单轴抗压、回弹、厚度三项内容进行检测,检测均合格;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现场检测的形式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质量不合格问题2021、2022、2023年大港头镇未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后续管理工作对全镇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排查,对存在耕地抛荒情况的相关村主职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以2023年11月耕地流出大整治这一工作为契机,全体驻村干部、村双委干部均到村积极宣传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共1057亩土地完成整改举证通过同时督促各村对条件成熟的地块马上安排复耕种植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召开全镇干部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学习会,组织学习财经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增强全体干部厉行节意识和廉洁纪律意识。全面核查宣发用品(保温杯违规领取和遗失情况,并逐一通知责任人予以退还或赔偿。经整改,由镇干部违规领取的保温杯均已退还,因保管不当遗失的保温杯也由具体经办人进行赔付。

(二)严格执行夜餐补贴管理要求。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完善加班审批报销制度,要求全镇干部以科室为单位定期上报汇总夜餐补贴情况,并进行公示。

(三)规范社团组织财务支出。对照“老同志帮帮团”经费补助标准进行核查,对于超标准领取补贴的情况,当事人全部予以退回。同时由镇分管领导“老同志帮帮团”全体成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并严格执行目前“老同志帮帮团”已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

八、关于“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出台《大港头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各村按照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村财务及债务状况,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和初步方案,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以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率。组织全体镇干部、各村主职干部学习《莲都区村级债务管理细则》相关财经制度,做到每笔支出规范合理、公开透明

(二)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指标执行率。梳理2023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班子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各分管领导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支付款项,进一步提高执行率。经统计,2023 年共有4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是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工程未完工结算等,相比2022年减少13个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上一年度有大幅提升。结合大港头镇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分析历年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2024年预算,并对资金使用进行动态管理。

九、关于“合同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对我镇近五年签订的共60份合同进行了对照自查,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4份,现已完成整改。组织镇工办工作人员学习林权承包政策规定等相关文件,并要求在后续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内容,要求全镇干部加强合同管理,所有合同签订之前需要经过镇法律顾问审查。修订完善《大港头镇合同签订管理流程》《大港头镇合法性审查事项办理流程单》,规范合同签订及管理流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归档。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镇政府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截至目前固定资产已账实相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购置、登记、入库、管理、报废等程序,明确经办人员,并组织党政办、财政办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截止目前,我镇已按照规范流程报废资产17件,报废资产总值5.93万元。

十一、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组织全镇年轻干部观看《系好“第一粒扣子”》等警示教育片,并由镇纪委书记给大家上廉政党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市委党校参观丽水市法纪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纪法教育效果。针对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多发的情况,整理近三年发生在大港头镇的典型案例,结合主题党日到各村开展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农村党员的纪法意识。2023年全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持续增强,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党员人数降幅明显。

(二)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集体谈话工作,让干部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任务,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覆盖。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全体镇干部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发现廉政风险点112个,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制定《大港头镇廉政谈话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31人次,并做好记录,确保开展有序2023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条线全体干部均已进行谈话,达到廉政谈话全覆盖。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关于廉政谈话制度的相关规定,准确认识廉政谈话是一种预防腐败的措施,提醒和教育谈话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十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标《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大港头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主要内容和决策程序。在班子会议上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大港头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意识。

十三、关于“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工作完善大港头镇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制度,在原有管理制度上增加人事干部在工作交接时要对保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清点,办好交接手续的要求。组织镇干部学习大港头镇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制度,提高干部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举一反三对干部因私出国()证件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做到干部因私出国()证件“应交尽交”、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应审尽审”。

十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抓后进村整顿转化成果。西黄村因推进工程项目不力,党组织战斗力薄弱,被列为2021年度后进村,于当年完成整转。整转完成后,由镇党委不定期对西黄村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跟踪整转成效。紧抓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组织生活巡察整改以来,驻村领导入村给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2次,对西黄村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并集中约谈西黄村委干部,督促团结一致谋发展

(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强化制度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及人事业务科室学习《丽水市莲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对照实施办法对近3年来的股级干部提任纪实材料进行梳理,开展自查,没有发现程序不规范问题

(三)狠抓村干部履职工作。镇组织委员对履职不到位的三位村干部进行约谈,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积极参与村级组织工作和其他组织活动。同时,与三人签订履职承诺书,对在村时间、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全面摸排全镇村双委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如有长期脱离岗位、不履职尽责的村双委干部,将进行调整替换,目前未发现有需调整替换的情况。

十五、关于“农饮水工程管材结算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注意事项。针对“农饮水工程管材结算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醒,严禁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大港头镇农村饮用水提标达标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量进行复核,现已追回多付款项3681元。2022年7月后实施的3个农村饮用水项目工程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问题

十六、关于“承包款收取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及时收取“百丈丘”林场承包款问题,前期镇政府已与“百丈丘林场承包商接,要求限期支付林权转让款以及违约金,并发律师函进行催缴,到截止日期对方未按时缴纳相关欠款下步镇政府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针对未及时收取西坑口水库承包款问题,前期镇政府与西坑口水库承包方对接,协商水库承包合同修订事宜,因双方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异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区法院调解,双方已于2024年7月22日签订调解书。

下一步,大港头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大港头镇实际情况,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以深入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举一反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同时,紧紧围绕区委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大港头各方面工作,为再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贡献更多画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51330单位地址: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S328省道边)邮编:323005;电子邮箱dgtzrmzf2024@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员会

2024819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129529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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