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4-66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
厉朝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65号《关于全面加强莲都区小区集中垃圾房设立与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莲都区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紧抓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清运及处置设施建设,2023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23年创成省级高标准小区6个和示范片区1个,总数分别达到48个和5个,均为全市第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连年都位于全市前列,连续5年荣获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全市唯一,共获得省补专项资金4000余万元。 二、关于相关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建议都切中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我们也努力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宣传引导居民参与。莲都区一直致力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寓教于乐,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的宣传方式,让居民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更加便捷。2019年以来,莲都区依托浙里办“丽水考垃”平台(原微信“莲都考垃”),开设积分兑换,吸引市民注册超1.6万人,点击量超140.44万人次。结合街道(社区)日常工作的开展,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社区年度活动计划,多部门联动,举办生活垃圾“分类达人”挑战赛、“垃圾去哪了”等活动,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课程,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2023年,开展“植树添新绿,分类更增色”“分类进学校”“书香润满城·分类入人心”“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庆六一垃圾分类宣教”等系列主题活动1500余场,累计16万余人次参与,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20万余份,并于12月底,完成垃圾分类“最后一百米”的入户宣传,市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2024年,已开展“植绿意·促分类”“垃圾分类新时尚,爱国卫生我先行”“第二届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等347场次,近2万人次参与,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超2.9万余份。 (二)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近几年,莲都区不断加大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投入。按照省、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出台《丽水市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指引》,累计投入近2千万元,建成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房(亭)336个点位,70%以上的居住小区实现了分类设施标准化,为精准垃圾分类奠定了结实基础。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2021年起,市区两级定期联动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专项督查考核活动,对市区居住小区、商业街、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八大行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推动全社会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24年1月,莲都区就高标准小区垃圾分类质量、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垃圾分类收集房(亭)被占用、违规用电等情况进行整改;3月集中对60多家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督查,要求区直各单位要肩负起垃圾分类责任,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投放、清运等工作;4月,围绕分类小区督导服务开展专项督查,就桶边督导员在岗纪律、垃圾分类知识掌握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进一步发挥执法促分类的有效作用,区分类办牵头持续开展了以商城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单位为重点的八大行业联合检查,市执法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落实行业强制垃圾分类,营造社会参与垃圾分类氛围。2024年1-6月,共处案件120件,罚款金额14900元。 二、依然存在的短板 诚如你们所提,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依然还存在居民对垃圾分类认识不足,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房(亭)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垃圾分类水平比照先进地区仍有明显差距,还存在一些短板亟待解决。 (一)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还有待提升。一是居民垃圾投放习惯一时无法转变,存在掌握了垃圾分类投放知识,但实际不按分类要求进行投放的情况;二是众多居民家中垃圾的投放主力军是老人,分类知识掌握难度相对较大,分类准确率不高。三是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为淡薄,还未形成良好的投放习惯,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不高。 (二)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由于邻避效应等诸多因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存在一定阻力,部分开放小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条件不足,导致建设难度不断加大。 (三)全民守法还未形成。《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们。但社会还未形成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成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重要的抓手和推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你们的建议中针对目前莲都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政策宣传与教育、优化垃圾房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具有实操性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融入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用好“丽水考垃”、宣教中心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聚焦垃圾分类投放难点,针对不同人群丰富宣传载体,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举办以垃圾分类宣传周、游园会、积分兑换等活动,吸引更多居民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投放,逐步提升全民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强化垃圾分类校园教育,让青少年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以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逐步转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二是进一步推进设施建设。充分调研,主动上前,强化街道、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等沟通交流,切实推进居住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房(亭)建设进度。因地制宜,多方考究,深化市区居住小区“撤桶并点”“四分两定”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养成奠定基础。 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为切入点,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市、区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行程执法合力,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部门、企业、个人等进行处罚。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建立的公职人员垃圾分类不文明行为通报抄告制度,对于屡次不参与、不支持且阻挠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将通报抄告所在单位党组,对被抄告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再次感谢你们对莲都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垃圾分类工作。
(联系人:蓝岳青 联系电话:13957083385)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