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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5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7-29 09: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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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伟、吴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相关部门政策,现就针对孤独症儿童救治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儿童孤独症已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目前,莲都区已将儿童孤独症(自闭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报销比例可达75%。 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但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经过特殊病种审批后,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可以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经三级医院精神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确诊为儿童孤独症需门诊治疗的,可在备案后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1、药物治疗:中枢兴奋药物、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促智药及抗癫痫药;

2、诊疗:训练、特殊培训干预治疗;

3、检验检查:肝肾功能,血糖检测,神经心理测验。

二、服务项目逐步扩大,提高孤独症患者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统一制定实施,我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将精神科量表测查的儿童孤独行为检查量表、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的儿童孤独症诊断量表等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有力提升了该类患者的诊断保障水平。2023年12月,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5 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孤独症患者医疗保障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编号34020003000“等速肌力训练”按医保“乙类”项目管理,先行自付比例10%;其它项目按医保“甲类”项目管理。编号34020003800“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从医保“乙类”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取消先行自付比例1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孤独症患者一般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以上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均可列入医保报销,但同时根据23版的《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保限定支付的要求,编码序号为上述311503条目下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限由精神科专科医生开展的治疗才能列入医保报销。如果孤独症患者在做康复训练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精神科及精神科专科医生是不能列入医保报销的。

三、儿童孤独症特殊病种备案实现“无感备案”。2024年1月20日起,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帕金森病5个病种实施在院“无感备案”,在省内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智慧医保系统将自动生成有效特病备案记录,备案完成后次日开始享受特病待遇。无感备案完成同步推送备案短信至参保人预留手机,参保人员可选择短信回复取消备案,或通过“浙里办”的“取消备案”功能取消。

四、儿童孤独症早筛查、早识别、早干预。卫健部门会办意见是我区在儿童18 个月、24 个月健康体检时,利用“儿童孤独症筛察量表”对儿童自闭症进行筛查,对有自闭症倾向的儿童早期进行识别,早期进行干预,减少自闭症儿童的发生。同时,对自闭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莲都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开设儿童康复科,联合丽水市残联对筛查出来的自闭症儿童开展语言交流等康复训练。并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儿童早期自闭症筛查率,降低患病风险。

五、孤独症儿童康复补助政策。区残联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康复训练。1、未满 7 周岁孤独症儿童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训练的,对其自付部分在最高补贴标准内按实给予补贴。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 3000 元,每年最高补贴 30000 元。未满 9 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凭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居住证发放地、社保缴纳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盖章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按此项标准享受补贴;2、7—18 周岁低保低边家庭的持证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补贴每月最高补贴 2400 元,每年最高补贴 24000元。该项补贴原则上不超过 3 个连续康复服务周期。

(二)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未满 7 周岁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 800 元、每年最高 8000 元享受康复生活补贴,用于其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未满 9 周岁接受基本康复训练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凭缓学或休学证明,按此项标准享受补贴。莲都区2023年有111名孤独症儿童申请康复训练补助,补助金额260余万元,其中有4名孤独症儿童符合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每月800元的康复生活补贴,补贴金额25600元。截至2024年6月已有122名孤独症儿童申请康复训练补助,截至6月份补助金额170余万元。

莲都区已建设较为完善的康复机构体系,基本满足各类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需求。目前莲都区有5家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其中公办的有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民办的有康乃馨儿童发展中心、开馨儿童发展中心、立达绿洲幼儿园。目前,按2024年6月接受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的人数统计共122人(含外省在莲都长久居住5年以上,未享受当地康复补贴儿童5名):在市残联康复医院40人、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有3人,在康乃馨有31人,开馨有33人,绿洲幼儿园有3人,其他机构12人(莲都籍孤独症儿童在外地定点机构康复训练)。

您的提案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对孤独症儿童救治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任务部署,继续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毛俊杰,联系电话:0578-2637255)


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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