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4-66012 | 文号 | 莲政建〔2024〕2号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王炜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03号建议《关于加强小区业主组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随着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和业主自治意识的逐步提高,我区小区业主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但也存在诸多短板,例如一些符合条件小区未及时成立业委会,部分业委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意愿不强等诸多原因,造成业委会运作不规范、工作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难以发挥真正的居民自治作用。小区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业委会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业主与政府部门沟通以及履行物业管理监督职能等多方面工作不可或缺的主体。 自现代社区建设以来,我区主动作为、积极履职,进一步强化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提升群众幸福感,主要有: 一、推进业委会制度建设。不断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业委会规范化管理体系。一是配合市建设局出台了《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9个示范文本,为规范业主组织成立、换届及日常运行提供了范本和指引。二是制定了《全面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指引》,指导持续推动业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了“最美业委会主任”评选工作,对得到业主高度认可、推动小区和谐建设的业委会主任进行典型选树,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强化业委会业务指导。持续以业务指导为抓手,切实推进提升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优化业主大会、业委会等业主组织成立、换届指导和备案工作机制,在业主组织成立、换届过程中,明确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筹备组织,建设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备案,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二是进一步推进业委会组建,开展业委会组建专项行动,指导属地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分类分批全面推进业委会组建。截至目前,小区业委会覆盖率达85.1%。三是严格落实《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2024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区纪委监委、属地街道,对小区内公共收益的违规使用进行专项整治,逐步完成全区住宅小区公共资产清资核产工作。 三、加强业委会能力建设。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属地与部门联动,引导和支持属地社区在业委会选举中强化人选把关,提高委员党员比例,党员占比达51%。二是优化自治机制,持续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统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的小区治理新模式,激活多方力量参与小区共建,不断提升小区综合治理水平。三是强化管理探索,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效能,推广使用“未来E家”网络投票功能,破解和家园、水木清华北苑等10余个业委会业主投票难、参与率低等问题。建立业委会规范化运行举措,在白云、紫金街道实施业委会“业财街理”“业财社理”试点工作,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探索。 业委会作为基层社区“三驾马车”中维护业主物权的自治力量,业委会发展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将坚持“党建引领共治、品质提升共享、创新发展共进、奖励惩戒共用”原则,扎实推进我区业委会规范化发展。 一是把好“组建关”,持续推进业委会成立。推动业务部门和属地街道主动介入、强化指导,逐步推进符合组建条件的小区业委会实现应建尽建。 二是把好“资格关”,不断优化人选配置。建立业委会成员人选储备库,注重发现有财务、法律等专业特长的业主,针对性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干部等“红色助力团”成员动员引导。探索施行“小区党组织推荐、社区前置审核、街道统筹把关、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对业委会成员人选进行全过程把关。逐步提高业委会党员比例,确保业委会党员比例保持在50%以上。 三是把好“过程关”,着力强化规范运作。发挥属地日常监管和部门业务指导合力,重点对业委会的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确保小区业委会规范化运行。会同各街道抓好指导与监督,强化对业委会成员履职、账务公开、资金使用等监督与管理。施行新成立换届成员任职承诺制,由属地强化履职承诺的监管,对查实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置。 四是把好“提升关”,持续深化业委会队伍建设。加强业委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组织属地街道、社区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搭建交流平台,引导各业委会间开展学习交流,切实提升业委会的协调沟通能力。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王宇安,联系电话:0578-2668602)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