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37/2024-65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方案》已经完成编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莲都区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和我区A级旅游景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坚持“清洁、整齐、自然、成景”工作方针,改造提升一批“市场知名、游客满意、群众受益”的现代旅游景区,深入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助力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努力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景区主体。明确景区的主体责任,由景区经营主体和属地乡镇街道抓落实、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推动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落地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围绕环境风貌、设备设施、业态供给等重点领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完成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3.坚持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运动式整改。要巩固提升成果,加强科学管理,形成规范制度,以持久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举措、长效的管理机制,推动整改提升工作久久为功、长效常治。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排阶段(2024年4月—2024年9月) 根据全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重点推进古堰画乡创国旅整体风貌提升工程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严格执行景区环境整治标准要求,加强景区环境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现场督导和暗访检查,加强指导,查漏补缺,扎实完善景区整治提升工作。12月底前做到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3.巩固成果阶段(2025年1月—2025年3月) 巩固工程成果,总结实践经验,集中展示整改提升效果。2025年3月底前将古堰画乡景区整治工作打造为典型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景区环境风貌提升 对古堰画乡、东西岩和华东植物园等重点景区景点实施内部环境提升,美化景区内村庄村容村貌。持续开展“微改精提”行动,对古堰画乡景区内堰头村、大港头村等村庄按照金3A级景区村标准进行村容村貌美化,绿化景观提升,特色庭院打造。 切实维护景区良好公共秩序,大力规范清理古堰画乡和东西岩景区周边商户占道经营、乱堆物料等乱象;对秸秆焚烧采取联合行动,加大辖区巡逻与禁止秸秆焚烧宣传力度;瞄准道路保洁、绿化美化、平交道口硬化、乱搭乱建拆除、建筑立面及广告牌匾治理等重点任务“下大力气”,着力补齐短板,提升道路品质。 (二)景区配套服务提升 精细化完善升级景区内标识、停车场、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设备设施,提升旅游接待和服务水平。对标《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提升、改造一批旅游厕所,2024年计划申报1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智慧服务、生态环保”的省级旅游厕所优秀案例。 做好景区移动支付、社保卡一卡通等支付工具受理场景建设及改造,提供便捷、安全、稳定、高效的外卡支付服务,提升商户外卡受理普及率,实现重点景区内外卡支付POS机布设20台,有效提升国际游客人员支付便利度。 (三)实施景区标志性工程 实施莲都区古堰画乡创国旅整体风貌提升工程。开展南山高速出口至古堰画乡景区公路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周边沿线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推进景区内房屋立面、道路、管网、停车场、老街等基础设施建设,君澜大酒店、古堰画乡艺术中心投入使用,艺术街区、山海猩球等产业项目落地开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丽水市莲都区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整治提升要求,积极做好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二)加强多跨协作。各地要建立高效机制,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积极整合资金和项目,充分发挥景区主体能动性,共同推进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不断加强工作推进,及时汇总梳理进展情况,按工作阶段上报当地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成效将在全域旅游工作评价时纳入考虑。 (四)加强宣传力度。加大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建立示范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提炼亮点经验、创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通过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的推广,营造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