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883/2024-658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我区养老护理员以及山区养老管家的学习技能热情,提升养老护理员和山区养老管家队伍职业技能水平,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8号)和《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2023年版)要求,举办2024年莲都区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大赛由莲都区民政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总工会主办,丽水市莲都区养老服务业协会承办、丽水市巧手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协办,下设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孔伟仙 莲都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应 俊 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吴 俊 莲都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张国萍 莲都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主任 秦 川 莲都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杜 梅 莲都区总工会职工业余学校副校长 二、参赛条件 1.养老护理员大赛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 (2)在本区从事一线养老服务护理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以社保缴纳情况或工资明细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所在养老机构报名,区民政局进行参赛资格审核。 2.山区养老管家大赛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 (2)在本区从事一线山区养老管家工作(以劳动/劳务合同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名,区民政局进行参赛资格审核。 三、大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2024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大赛时间:2024年7月19日 大赛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仁济养护院(大洋路115号) 四、大赛标准 养老护理员大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知识要求为标准依据,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山区养老管家大赛以《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知识要求为标准依据,并适当增加部分护理员初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大赛采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大赛选手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30%+实操成绩×70%。总成绩相同则以操作技能高者为先,具体大赛项目和评分标准详见大赛技术文件。 五、奖项设置及证书核发 本次大赛根据参赛选手总成绩从高到低,养老护理员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获一等奖的选手给予5000元奖金,获二等奖的选手给予3000元奖金,获三等奖的选手给予1000元奖金。一、二等奖获得者,同时授予“莲都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养老护理员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理论及实操成绩均合格前50%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权莲都区职业能鉴定中心核发养老护理员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持有养老护理员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发证。 山区养老管家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获一等奖的选手给予3000元奖金,获二等奖的选手给予2000元奖金,获三等奖的选手给予1000元奖金。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均发放荣誉证书。 六、集训安排 为提高比赛质量,展现技能风采。本次竞争将组织选手进行赛前集训辅导,帮助选手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养老护理员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正确理解大赛规则和相关参赛要求。具体集训时间为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选拔推荐高水平选手参加大赛,提高大赛参与度。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提前做好大赛筹备工作,以赛促训、争先创优。遵守大赛规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 (二)落实各项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周密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 (三)注重宣传推广,要抓住大赛有利时机,充分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附件1:2024年莲都区养老领域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附件2: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