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莲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莲农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1号)文件资金使用要求,现将2024年度莲都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和调整2024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部分项目计划予以公开公示。若发现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
联系人:黄效,联系电话:0578-2609681。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共10天。
2.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78-2056329 邮箱:173684451@qq.com
国家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2024年度莲都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和调整2024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部分项目计划公示.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