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库入库流程,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有关规定,根据申报、审核等有关程序,拟入库莲都区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六批)2个,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莲都区中东路19号)乡村振兴协调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8-2609681、0578-2609683。
2.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0日。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莲都区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入库项目情况表(第六批).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