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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50306/2024-6563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6-26 1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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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0306/2024-656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6-26

孔振等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3号提案《关于发展我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加快饮品品牌、产业链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

一是编制农业产业规划。围绕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完善加工体系建设等方面,以“山地精作”理念为指引,我局启动编制《莲都区山地精作农业五年规划(2024-2028)》,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下步将加快出台和深入实施《莲都区山地精作农业五年规划(2024-2028)》,逐步推动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推动“精进、精通、精品、精细”的山地精作农业模式。二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2024年,我局已出台《莲都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涉及的奖励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制定了关于农产品加工、招引农产品精深加工类项目、农产品标准认证等方面的相关补助,包括“支持农产品初级加工厂建设,按照总投资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的补助;对新招引填补产业链空白的项目,投资额超1亿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类、一二三产业融合类项目,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段投资奖励;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农业主体,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等内容在内。三是招大引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截至3月底,莲都区招引大项目6个,从项目质量看,5个项目主体拥有国家级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等资质。从项目规模看,包含10亿元以上项目4个,总投资规模6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2.8亿元。下步,将继续将“双招双引”作为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先导工程,聚焦大健康、半导体、新能源、数字经济四大新兴主导产业,坚持历史经典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制造业与农文旅项目招引,建立高质高效、快进快出工作机制,以生态工业的重点突破牵引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招引头部企业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落地丽水,全力扶持本土农业企业,全面提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与龙头企业合作培育具有莲都特色的产品。

建议二

盘活品牌要素,强化优势农业品牌培育。2023年,6月“处州白莲”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为浙江省第一批名优“土特产”,2023年,10月“莲城雾峰”、“丽水枇杷”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为浙江省第二批名优“土特产”。2023年浙江省精品枇杷评选活动中,莲都选送的‘宁海白’‘太平大树9号’枇杷,荣获金奖2项、优质奖1项,2023年首届长三角地区精品枇杷推介评比活动中,莲都选送‘太平黄’‘太平大树9号’等枇杷品种,荣获特等奖1项,银奖2项。下步,持续发展山居、山耕、山货、山景等山地特色品牌,盘活品牌要素,强化“莲城雾峰”“莲都山超”等优势农业品牌培育,提升地标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巩固深化“丽水山耕”系列数字化项目建设成果,利用“丽水山耕”品牌的平台,鼓励企业加盟“丽水山耕”品牌,发挥市场渠道优势构建丽水山耕供应链,发挥莲都区华侨、山超、山播等渠道优势,打造现象级拳头产品。强化“莲都山超”品牌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对接莲都山超,推动我区农产品精准“植入”超市产业链,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补齐农产品商贸流通配套,培育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建议三

一是助力企业申报补助资金。2024年,我局围绕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要求,期望通过加工增效项目实施,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第一批计划申报的项目2个,总投资86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顺利完成项目申报。二是高度重视资金保障工作。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丽水山耕”优质农产品价值转化2060万元,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经费3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46万元。三是落实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严格参照《莲都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及时兑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资金。四是完善担保体系,降低信贷成本。全市率先开展“丽即担”,截至2023年末莲都区“丽即担”业务合计41笔,金额达7068.7万元。推动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免部分由财政承担,截至2023年末,累计为莲都区小微企业减免融资担保费用998.5万元。五是加大农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2023年,莲都农业保险密度达到1688.21元/人,全市最高。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农业企业信贷支持,截至2023年末,莲都区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47.3亿元。

建议四

一是优化科技新政扶持。2022年出台了《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引进顶尖科创团队,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重点项目研发攻关等10个方面,制定了10条政策,最高达1亿元综合支持。2023年保障政策落地,特制定政策的实施细则。二是推动企业科创升级。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助力农产品加工企业升级。2023年,新增农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累计9家;新增农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累计26家;省农业科技企业16家;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11家。三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持。实施绿谷精英创新人才引领行动计划,引进农业产业高层次人才。2023年,区科技局与华中农业大学柿研究团队签订太秋甜柿产业培育合作协议,落地实施太秋甜柿研究及产业化项目,推动高新农业科技成果在岩泉、雅溪、黄村等街道乡镇转化落地。四是加强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浙江工商大学绿谷食品健康产业研究院、浙江省绿谷医疗健康科技研究院签约落地,与浙江工商大学、丽水学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下步,将积极推进科创平台建设进度,全方位融入“浙西南科创走廊”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发展,系统推进碧湖田园智谷建设,重点在白桥板块打造集数字农业、数字健康、数字智能等一体的科创平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谋划投入运营,助力企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乡村产业和农田建设管理科 徐光峰 联系电话:0578-2609602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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