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生效时间:2024-06-18
随着丽水市莲都区金融业的发展,金融业政策已发生重大调整,与政策文件相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与工作实际已不相适应,现予以废止。 《丽水市莲都区金融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莲财〔2018〕24号)文件自2024年6月6日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