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作者:
吴群仙 来源: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4-08 14:46:2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按照《关于印发<莲都区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莲农〔2019〕210号)等文件精神,实施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经研究,现决定下达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共223.471万元(详见附件1),该资金从中央资金《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列支152.3768万元,从光伏收益和项目剩余资金列支71.0942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到莲都农商银行万象支行“一卡通”发放专户,请各乡镇、街道确定发放名单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详见附件2)并导入乡财“一卡通”系统,由莲都农商银行完成代发工作。
请根据《莲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莲财发〔2022〕59 号)文件精神,做到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报送档案材料。
附件:
1.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安排表
2.莲都区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名单表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