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汽车消费券参与商家的公告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4-04-30 20:48:36

根据丽水市商务局的《函》、《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求,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不断激活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特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汽车消费券工作,现诚邀各商户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二、活动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8-2278303

需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企业需为市区注册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或已达到纳统上限标准的汽车销售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的汽车企业需填写《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并提交包含参加活动各类乘用车销售指导价、商家承诺优惠价等相关附件后,方可列入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当年发生2次以上(含2次)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犯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未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的汽车企业不享受本次政策。

四、其他说明

1.参加活动车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一)消费者个人购买的非营运性乘用汽车;

(二)营运性乘用汽车、生产资料用车、二手汽车不参加本次活动。

(三)企业(单位)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乘用车不参加本活动。

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2.此次二季度汽车消费券活动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后续汽车消费券根据实际要求发放,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活动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活动报名时间内满足条件的商家均可报名参与。

 

 

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