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残联发〔2016〕23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减轻残疾人大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经区残联审核,拟对以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补助,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2025969。
附件: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情况汇总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