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重要嘱托,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奋力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勇于扛起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 1.深刻领会共同富裕战略意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省委赋予丽水“加快走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之路、山区共富先行之路”的崭新定位。莲都区理应自觉扛起首位担当,勇闯新路、破难开路、务实探路,加快打造具有莲都辨识度的共富成果。 2.坚决落实共同富裕目标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做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莲都特色的山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成为共同富裕丽水领头雁和全省山区县排头兵。 二、聚焦关键、克难攻坚,全面打造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莲都样板 3.打造山区共富先行示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标省域现代化“六个先行”的定位和标准,拼产业、拼经济、拼发展,向着全省“中上游”的目标全力迈进。坚定不移实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半导体、大健康、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打造强大新兴动力源。大力发展茶叶、蔬菜、精品水果等农业主导产业,放大产业富民效能。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推动生态旅游业在打造“六美”新业态中达到新水平。构建与生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产业体系,为现代服务业赋能增效。 4.打造山区共富先行示范的区域统筹样板。聚焦“一脉三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推动城市经济取得新成效。一体推进碧湖新城变大变强和“三江口”片区联动开发建设,以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引领全域新型城镇化。深化“三山”共富协同改革,以“五链”集优工程推动“莲都山超”提能升级,推动“莲都山超”成为“莲都人经济”转换“莲都经济”的重要引擎。全面实施“扩中”“提低”行动,大力支持“共富工坊”发展,带动农村闲散劳动力发挥价值。扎实完善“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后续帮扶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5.打造山区共富先行示范的和美社会模式。统筹推进现代社区建设、撤村建(并)居“后半篇”文章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无废城市”创建,守护好绿水青山。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资源产业化、市场化,生态产业高效化、品牌化。以平安莲都、法治莲都建设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巩固深化“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高效履职、共同奋斗,切实汇聚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磅礴力量 6.发挥人大优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牢牢把握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推动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各级人大代表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在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依法高效履职。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要认真贯彻决策部署,强化目标任务,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区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保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8.动员全民参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响应区委号召,主动投身到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新实践中去。全区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推进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上干出新作为。 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区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图强、挺进争先,为加快探路山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