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责任编辑:
叶志龙 发布时间:
2024-03-07 11:02:262020-09-30
(2024年2月23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立新主任受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坚定民主人大、法治人大、民生人大、智慧人大的价值追求,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在奋力加快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