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责任编辑:
叶志龙 发布时间:
2024-03-07 10:59:392020-09-30
(2024年2月23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妍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加快服务市区大融合、共同富裕大踏步、碧湖新城大变样、产业能级大跃升,全力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争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山区共富先行的开路先锋。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目标为指引,以问题为抓手,以结果为导向,勇当“发展头雁、创新标兵、实干先锋”,为奋力打造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