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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3-04 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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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羽代表:

你提出的第129号《关于完善莲都区社工薪酬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区社区工作的关心,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队伍不断壮大,对社工的工作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区委、区政府对此也很重视,2019年、2020年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莲都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十条举措(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专职社工待遇的自然增长机制,优化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

一、提高待遇,稳定专职社工队伍

现行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是按丽水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120%计算(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全额由财政保障,2022年平均77420元。基础工资采用三岗十八级标准发放,正职为7-18级,副职为4-15级,其他人员为1-12级;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职级系数发放,正职系数为1.2、副职系数为1.15、委员系数1.12、普通社工系数为1。正职与副职、社工之间薪酬待遇不仅在基础工资上有区别,在年度绩效奖金也是有差别的,而且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年工资会随每年的社平工资调整逐年增加。同时,在学历和职称上也出台倾斜政策,高定工资等级:1.专职社区工作者具有本科学历的,可提升1级;硕士研究生,可提升2级;博士研究生,可提升3级。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为初级的,可提升1级;聘为中级的,可提升2级;聘为高级的,可提升3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用经费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每人7000元,也全额由财政保障。社工的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也作了相应的调整,随工资等级变化逐级提高。社工的加班费则参照财政、人事部门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可以说,现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较之前已有大幅度的提高,并逐步向事业干部靠拢。

二、完善薪酬定期增长机制

由于统计部门从2021年起不再发布社平工资这一统计指标,因此2021年、2022年社工的工资还是按2019年的社平工资发放的。为解决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问题,2022年12月28日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五部门于联合下发了《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到1.8倍。按此标准调整后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不得低于上年度薪酬水平。根据省文件精神,市里近期会出台具体举措,我区会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的基础上,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方案。

三、拓宽社工晋升发展通道

不断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同时,我区也非常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成长,积极拓宽其发展通道。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中明确: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按照不少于辖区社区数的1.2倍遴选培养后备力量。在招录(招聘)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并根据专职社区工作者实际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注重从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连续任主职满5年、表现优秀的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招聘)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每3年内招录(招聘)数量为所辖社区数的5%左右。重视通过竞争性选拔等方式把优秀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2020年,我区就有1名优秀社区书记选拔到乡镇副科领导岗位、5名优秀社区书记进入事业编队伍。

四、强化社工职业专业

区人才办将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计划。2022年我区在丽水开放大学建立了社工培训基地,每年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都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而且也会不定期组织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汲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治理能力。鼓励支持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每年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对2025年底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对象(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除外),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元、5000元、8000元的奖励,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

感谢你对莲都社区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章海燕    联系电话:2185005)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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