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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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3 14:33:2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督促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把握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31个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研究制定101条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举措一件一件落实、目标一个一个兑现。三是坚持从严从实,力求取得实效。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力求不留死角,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区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8人,建立完善制度14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68.12万元。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抓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理论学习计划表》,中心党组先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丽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八八战略”等主题开展学习,并组织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严守‘政治关、道德关、品行关’”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

(二)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围绕安置房分配工作开展调研,针对安置房缺口疏导问题多次研究,并完成安置工作调研报告的撰写,为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全力推进五年以上未安置问题的化解。

(三)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党组会议制度》,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并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度共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5次。组织班子成员以及综合科全体成员开展相关制度专题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以及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

二、关于“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律委托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综合科干部开展《莲都区政府法律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律师费用支付等环节的审核,严格按既定流程执行,进一步规范法律委托服务的采购。2023年以来,中心委托的3名律师,均严格按照《莲都区政府法律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委托流程予以执行。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推进数字信息化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相关科室工作会议,强调有关工作要求,并指定专人为“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等房屋征收安置系统数据录入人员,负责做好系统数据的录入、提取及分析工作。加强与市建设局、市自规局、市征收指导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对实际安置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强化数据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开展数据录入检查5次,均按要求完成录入。

四、关于“资金内控管理有缺失,存在国有资金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拨付流程,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组织中心财务人员及拆迁公司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资金管理。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拆迁公司2018-2023年度内控及拆迁资金、房屋征收规范性专项检查,提出整改建议39条,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并根据《莲都区征收指导中心房屋征收受委托实施单位考核办法》,将此次检查结果纳入拆迁公司2023年度年终考核内容。

(三)加强对专户利息收入的管理。对7家拆迁公司应收缴征收补偿款专户利息进行核对,并要求各拆迁公司重新核算后,将应交利息收入于2024年3月前上交至中心重点项目资金专户。同时在资金管理原则中明确,各拆迁公司征收项目资金专户利息在扣除手续费用后,于次年3月底前上交至中心专户。

(四)及时做好工作经费拨付。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征地和拆迁业务科室对接各乡镇(街道),梳理未拨付的征收工作经费,目前已完成征收工作项目的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位。同时按照《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内容,要求拆迁公司每月24日前上报次月资金需求,中心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五、关于“对各拆迁公司专项检查不力,资金拨付乱象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资金专户管理。组织各拆迁公司针对专户资金拨付问题开展自查,并督促做好整改,规范专户资金使用。加强拆迁公司新开账户管理,对已经完成征收工作的及时督促其注销账户,避免出现多头开户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督促拆迁公司注销项目资金专户30个。

(二)规范征收补偿款领取流程。针对巡察反馈的征收协议签订人与领款人不一致问题,已督促相关拆迁公司进行自查,并补充完善协议签订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户代领委托书等手续。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拆迁公司征收补偿款支付流程,明确若出现特殊情况,协议签订人与领款人不一致的必须有委托手续,不提供委托手续的,不予支付征收补偿款。

六、关于“未能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土地和房屋征收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区税务局印发《关于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两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及时解决涉税信息共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巡察整改期间,主动与税务部门进行对接,将涉及征收补偿款打入个人账户的10户企业名册发函至税务部门。截至目前,已先后完成8户企业的税款追缴,后续中心将配合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剩余2户的税款追缴工作。

(二)规范房屋安置审查流程。要求各拆迁公司就房屋安置情况开展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重复安置问题,均已约谈被安置户,要求重新签订安置协议并完成整改。完善房屋安置档案资料查询和安置证明的规范格式、填写要求,制定《关于规范安置审查流程机制》,并将安置审查补充意见提交区政府,待正式出台后可规范安置审查中特殊情况的处置方式。

(三)规范征收工作流程。针对涉及改变原土地批准用途但未及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13户征收对象进行逐户分析,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截至目前,已配合市自规局完成8户土地出让金的收缴。此外,印发《莲都区征收指导中心房屋征收受委托实施单位考核办法》,明确在土地出让金等未及时缴纳前不得全额支付补偿款。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日常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召开征收工作警示教育大会暨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征收指导中心、区纪委、博翔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围绕征收工作流程、警示教育以及征收类案件风险剖析等主题,为全区征收干部、7家拆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授课,进一步提升征收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流程。制定《土地和房屋征收全流程图》,对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流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以及补偿决定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完善,并组织乡镇(街道)征收干部及拆迁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对标对表操作。

(三)加强对征收项目的联系指导。积极组织干部定期走访重点项目,指导抓好项目推进,并组织召开项目分析例会,对市区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全力推进项目销号。2023年度市区实施类重点项目政策处理销号率近81.25%,创近5年新高。

八、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较为松懈,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围绕项目管理、工程类资金拨付程序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要求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好资金拨付等每个环节的审核,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流程规范操作。

九、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机关党建机制。制定《区征收指导中心党建工作要点》,坚持以党建提升为主线,持续推进征收工作,明确中心党组每年至少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听取支部汇报2次。制定《莲都区征收指导中心全力推进“双建争先”工程工作方案》,以“双建争先”工程为牵引,全面加强中心机关党建,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党建+征收”党建服务品牌,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工作新格局。

(二)开展志愿帮扶活动。结合“党群连心·网格走亲”温馨敲门、党员服务一条街等行动,中心15名在职党员全部到丽阳社区报到,主动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文明巡查、地下车位车库整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先后5次共30人次到丽阳社区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在职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十、关于“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巡察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开展了自查,梳理出政治敏锐性不够等15个问题,并根据问题清单完成整改。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累计排查风险点48个,制定整改举措50条,并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对廉政风险排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制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建立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廉政谈话16人,实现全员覆盖。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并组织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组会议制度,强调今后召开党组会议必须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二)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目前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新任总经理已任命,待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通过后,即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更换调整,进一步规范干部兼职。同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员干部兼职相关规定,并根据组织部要求及时做好领导干部兼职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规范使用编外用工。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的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方案于2024年1月底完成相关临时聘用人员的清退。组织相关科室干部学习《关于印发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编办发〔2021〕21号),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出现违规招聘编外用工现象。

十二、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征收项目档案专项检查。印发《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每季度针对拆迁公司档案工作开展抽查,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数字化录入。巡察以来,中心先后组织开展拆迁公司档案工作抽查2次,共抽查项目档案140卷,督促拆迁公司完成设施配备不到位等2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做好征收项目档案的归档扫描。对巡察指出的288个征收项目档案进行了核对,其中25个项目已完成安置,但受中心场地限制,目前完成安置的项目中已归档6个,待中心搬至新办公场地后将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好数字化档案工作,目前已安置的项目均已完成电子扫描,并录入九云征收或档案系统。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中心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三是强化清零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扫尾清零,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征收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350846;邮政信箱:莲都区桂山弄92号;电子邮箱ldzszx@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党组

2024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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