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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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3 14:31:5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至7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凝聚共识抓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和局党组会议,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全面系统地推进整改落实。二是直面问题抓整改。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42个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反复研究,最终形成整改方案。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修订完善了《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莲都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莲都区科技局内控制度》等一批制度规定,更好地推进以制度管事管人。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9人,建立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213092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用结合。高质量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明确2024年奋力冲刺省“科技创新鼎”目标定位。对“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开展“我为发展谋实招、我为群众办实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调研。

(二)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按月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金融、科技等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必学篇目开展集中学习,推动政治理论学习更加系统全面。

二、关于“推动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奋勇争先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局干部开展科技政策业务学习,对标科创平台创建“破零”要求进行分析研判,拿出务实举措。加快推进实体化研究院建设,2023年莲都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工商大学正式签订《合作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绿谷食品健康产业研究院协议》,成为落地莲都的首个实体化研究院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要素支持,2023年下半年以来,已争取到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我区已于2023年9月成功获批省科技特派团试点县(市、区),其中《超大口径全焊接球阀、气动耐磨盘阀等特种阀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步成功申报为2024年省“领雁”计划(26县高质量发展),实现“领雁”项目零的突破。

三、关于“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够有力,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力度。聚焦乡村产业振兴,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宣传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开展“我为发展谋实招、我为群众办实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调研。印发《关于建立莲都区科技计划项目库的通知》,分条线整理收集科技项目,现已收集到农业类科技项目4项,科技特派员项目12项,社发类科技项目13项。组织开展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暨“浙丽转”科技成果转化推荐会,为乡村振兴科技赋能。

(二)规范项目验收程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莲都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莲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讨论完善项目验收管理方式,明确增加现场验收查看环节,规范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掌握正在实施的5个区级农业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其中3个项目已完成合同任务,验收组专家按照程序要求综合给予了项目验收意见。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出台《莲都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动态管理科技特派员项目,强化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巡察整改以来,共征集科技特派员项目12个,并针对乡镇技术需求,高效匹配专业对应科技特派员,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目前已按验收要求完成了万象街道“果园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4个市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同时,对各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项目设立专账情况和结余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切实加强科技资金的管理。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不力,疑难问题搁置未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动“绿谷精英”项目落地。研究制定《莲都区“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全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先后召开“绿谷精英”项目推进会、研判会等10次,并主动牵头对接落地。2023年全区新落地“绿谷精英”项目9个(其中下半年落地6个),兑现“绿谷精英”项目补助资金900万元,结合重大产业项目招引,遴选推荐高层次人才申报“绿谷精英”项目4个。

(二)努力破解农业科技项目难题。针对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问题,积极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加快推进项目用地审批,并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

(三)加快政策奖补资金兑现。2023年共兑现90家企业政策奖补资金1972.85万元,兑现79家企业研发投入事后补助资金1889.28万元,并对标市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结合莲都实际制定印发了《<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分)操作细则》。

五、关于“职责履行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贴息扶持项目资料审核。组织开展全局干部业务学习会,加强对相关科技政策兑现流程和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对2018年以来科技创新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开展自查,发现6家企业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其中1家企业贷款时间登记错误造成多补助资金,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二)加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及时通知莲都区白口双创中心项目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对项目合同、资金审批单和工程审批单等审批流程开展全面自查,并督促做好整改。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明确工程资料审核流程,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关于“业务能力不扎实,项目补助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干部对相关科技政策、业务兑现流程和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针对超额支付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补助资金的问题,已根据要求及时联系相关企业,收回多补助资金45800元。同时组织开展研发投入补助发放情况自查,并加强对政策兑现前的数据审核,杜绝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七、关于“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专题研讨,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法工作,切实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审核把关。

(二)进一步明确合同权责。出台《莲都区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明晰科技特派员合同权责,科技特派员项目全部单独建账,并严格按合同要求支付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

八、关于“聚势赋能作用不明显,对研究院等科创平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山海协作”专项资金监管。督促丽水市莲都区义乌科技创新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加强研究院日常管理,认真落实考核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召开丽水市莲都区义乌科技创新研究院2022年度考核验收会,针对年度任务未完成的情况进行酌情扣分,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减运营经费。

(二)加强研究院日常管理和考核。区科技局与义乌市科技局签订新一轮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丽水市莲都区义乌科技创新研究院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研究院管理职责,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任务。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踏实,‘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科技创新等相关重要论述,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例会,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务实工作作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规范实施科技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科技项目,针对性挖掘培育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成果“节水抗旱稻”引育繁推一体化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已被列为省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项目子项目,完成2023年“五水共治”考核任务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项目规范管理标准和要求,把好受理关、评审关、立项关,规范实施2023年度20个区级科技项目。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不足,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36条办法”和《丽水市莲都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掌握标准,提升认识,并对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做好整改,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十一、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莲都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莲都区科技局会议和培训管理制度》《莲都区科技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岗位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实行科技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将历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上交国库。组织开展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和风险防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全面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下阶段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化“三级干部大走访”“党群连心、网格走亲”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走访联系的碧湖镇南坑村、紫金街道塔下村等,对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防震减灾等宣传活动。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领导干部监督提醒手册》《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印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的通知》等制度,并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核机制,由局主要领导加强对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审核把关。

(三)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对本单位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现状进行摸排,按照离退休党员的身体状况,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分类管理。目前党支部组织生活离退休党员已做到应到尽到,对其他有特殊原因的离退休党员,以上门送学或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和学习内容。

十三、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就“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汇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集中观看《失陷》《系好第一粒扣子》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增强岗位风险意识列入领导干部必谈内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修订完善《区科技局内控制度》,强化制度管理。组织全局干部集中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十四、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中‘对审计发现的往来款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目前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对审计发现的往来款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财务人员每年末做好往来款财务核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下一步,区科技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主动性。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和高昂的斗志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力度不减,抓好抓实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一抓到底。三是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纠错、从源头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2278118;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办事中心5楼,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dqkejiju@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都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8-2271730 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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