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曹莉芳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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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 责任编辑:
叶志龙 发布时间:
2024-02-07 09:29:452020-09-30
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4日,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立新提请的《关于提请任命曹莉芳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为代理检察长的议案》,通过了如下人事任职事项: 决定任命曹莉芳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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