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7209815/2024-63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营造民主、公正、健康的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将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法规监察信访科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述德述法报告,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职责有效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不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从完善制度、权力制约、强化监督等方面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加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和科学决策。
二、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把业务工作与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全局在职干部完成党内法规考试,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常年聘请资深律师共同参与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咨询、办案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对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诉讼等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把好法律关,筑牢防火墙。 (三)落实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到行政行为的方方面面,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关规定要求,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主动政务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及建议。及时依法公开群众提出的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相关的信息,公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一律公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并公开举报电话。202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结。 (二)有序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照行政权责清单,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2023年4月-6月期间,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12个事项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抽查4家企事业单位、5个在建项目工程,其中单部门抽查1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跨部门联合抽查2家,与区建设局、区经商局联合抽查5个在建项目工程。对比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情况,今年我局在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上有大幅提升。 四、努力定纷止争,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贯彻落实“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涉业务科室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和应对,所涉业务分管领导、法律专业人士、经办业务科室负责人合力办案,及时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提高行政应复应诉水平。2023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应复案件8件,其中9件驳回起诉、复议,剩余4件行政应复案件中止复议。 (二)强化纠纷排查调解。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化被动为主动,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人员风险识别管控,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接待信访群众7批共9人,受理网上、电话等信访件共179件,已全部答复处理完毕,处结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行动,2023年下发信访积案共17件,目前均化解完成。 (三)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联系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结合“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宣传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国土资源知识》《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手册、组织观看地质灾害警示教育片、面对面咨询答疑等方式,深入宣传普及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强化清查整治,持续规范合理用地秩序 (一)卫片执法监察。莲都区2023年度共下发卫片图斑428个,其中涉及耕地1844.76亩、永农69.16亩。经核实,违法图斑6个,涉及耕地2.66亩、永农1.43亩。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督察审计整改。莲都区涉及53个整改问题,面积616.42亩。截至目前,完成整改点位43个,面积331.65亩。其中,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查违法点位20个,已完成整改18个,其余2个点位等待农转用指标;2022年度耕地保护督查点位5个,均已通过整改、附条件完成整改等方式上报市局核销;2023年例行督察初步反馈问题涉及非农非粮化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9个,其余3个等待补划指标,1个已移交农业农村局;2022年莲都区耕地流出违法问题1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耕地流出整改。天巡地查系统内下发莲都区第一批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627个,涉及耕地1417.03亩,经内业研判、实地核查,共上报21个涉嫌违法图斑,涉及耕地面积10.15亩、永农面积8.77亩,大部分为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推平未建的空地、养殖棚等违法占用,正在有序开展整改中,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7个图斑,耕地面积2.89亩、永农2.33亩。目前暂无变更调查涉嫌违法点位纳入“零新增”点位中。 五、存在问题 1.根据2022年考核标准要求,需创建普法阵地及配备公职律师,目前我局暂未完成创建和配备。 2.由于分局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未配备专业法规人员,致使我局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合同报备、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4年2月4日
抄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区委依法治区办、莲都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