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4-631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根据《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11号)第十五条“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求,现将2023年莲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2次,不断提升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着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述法重点内容,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全区区管干部述法测评工作100%全覆盖。印发《莲都区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责任分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行责任再明确、再分工、再督促。优化法治莲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实时跟踪重点难点、做好考核指标督促落实。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打造涉企“一站式”服务。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同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全市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实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与6类许可“证照联变”,共办理922件,该事项入选市级营商环境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全市首创小餐饮入网经营“一件事”改革,将办理营业执照和申请报装“阳光厨房”整合为“一件事”,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已成功办理 368 件。实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一件事”改革,破除企业办证前后置循环壁垒,审批提速 60%以上。二是推进法治增值化服务。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编制《莲都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在全市率先对外发布《莲都区民宿(农家乐)合规指引(试行)》,成立民宿(农家乐)合规中心,组建17名专业人才队伍,聘任首批6名合规员,进一步规范民宿(农家乐)行业管理。开展“企点我帮”增值化服务试点工作,助推企业合规经营。三是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设立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构建“1(区合法性审查中心)+8(重点部门)+N(律师、专家等)”区级专业团队体系。建立14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实行人员到区级中心“跟班轮训”制度。构建“4+3+X”目录清单,编制“一图一指引一手册”操作规范,细化明确事项和流程。四是持续深化“无证明化”改革。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办事事项证明材料相关情况摸底,进一步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梳理并公布《莲都区“无证明化”办理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2023年,全区证明事项办件量为64313件,其中通过信息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办理证明事项(材料)的办件量为63621件,占比为98.9%。 (三)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统筹抓项目。组建法治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攻坚任务清单38条,汇总突破性抓手项目26项,其中7项入选市级突破性抓手项目清单,“‘1+8+N’人才科技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三维度打造助企安心直通车”两个项目获评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市首创公平竞争审查上升政府层面,出台建立莲都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完成会审议题1个、书面会审议题2个。积极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入推进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服务“站、点”一张网、全覆盖,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优化律师万人比,新引进律所一家,社会律师实现平稳增长,律师万人比稳步提升。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律师512人,万人比8.9。全区律师担任党委政府、企业等各类法律顾问658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220家。建立175名各领域专业律师为主的法治“体检团”,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60余家。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集、咨询、论证、公布等工作,区政府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6项。各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工作,聚焦重大行政决策全周期管理,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等环节。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审核出具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18份,提出建议意见49条。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通过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6件。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规章专项清理建议工作,清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14个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备案工作。提升合同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做好重大行政合同备案登记工作,共备案审查涉及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合同172件,涉及28个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635条。 (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监督等6次专项监督活动以及5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9份、交办单20份、晾晒3期督促落实整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17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逐一销号。二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莲都区“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系统、部门应用实现100%全覆盖,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信用规则抽查任务率均为100%,掌上执法检查率99.6%。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合力。全市率先出台《莲都区监管执法工作指引(第一版)》,细化明确在盗伐滥伐、农村违建等6个场景21个行政处罚事项中,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三方”具体职责。建立“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赋权乡镇”一体联动执法体系,制定《提升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工作方案》。莲都区“民宿监管一件事”改革成果入选省级《“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例汇编》,并上线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标志性成果展示”栏目。四是深化“综合查一次”探索。制定印发《莲都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暨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落实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开展“综合查一次”1697次,减少企业干扰907次。积极探索简单检查事项委托模式,在全市首次开展“委托查+云协助”联合执法检查。 (六)全面夯实基层治理防线。一是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畅通“现场+网络+邮件”行政复议三大案件受理渠道,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进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模式。通过案内案外说理、专家群众参与、线上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数字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等全流程线上办理。2023年,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95件,全区新发行政诉讼案件1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做好社会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加强警调、访调、诉调衔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145件,调解成功6132件,调解成功率99.78%。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迎检工作,助力创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三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培养“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稳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融合打造古堰画乡景区、利山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紫金街道滨苑社区等28个村(社)创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岩泉街道东港社区等7个村(社)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七)着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形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全年共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涉及 5 个部门、2 家国企,共 10 名区管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发出司法建议18份,检察建议68份,办复率100%。二是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集中发布31个基层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及相关事项信息、各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和下属各村(社)居便民服务信息查阅点以及企事业信息公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发布解读材料。规范开通网民互动,发布网上在线征集74个,政务服务网上可办事项1594件。完成“涉企应用清单”调查,梳理“增值化服务事项目录”事项69个。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预案,梳理政务信息舆情风险防范重点任务清单及应对措施。三是全面推进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双公示问题数据整改,“双公示”信息归集合规率99.93 %。加强失信企业治理,累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6家,完成信用修复企业335家。企业严重失信率1.28%,自然人严重失信率1.75%。在财政奖励资金兑付、评奖评优、公务员调动提拔等领域查询应用信用记录,共查询87批次,核查企业1434家,自然人2811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离省市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很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两高”问题有待破解;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依然存在,行政行为质量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协作衔接还不够顺畅,部门间、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监管执法还不够紧密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面对、加以解决。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法治需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督察、法治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常态长效,全面推进全域工作法治化。 (二)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 步开展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府院衔接,积极协同配合,开展综合研判。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 (三)法治赋能创新,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落地见效。继续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重点产业合规专项行动为着力点,提供法治增值服务。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和重点产业合规工作统筹指导,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全面升级。 (四)持续有效攻坚,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指挥全贯通,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建好用好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贯通形成区乡一体的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进简单行政检查事项委托、优化场景清单、开展涉企检查报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筑牢平安稳定安全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加快推进案源、诉源、警源、访源“四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法律服务便捷畅享。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加快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 (六)依法规范运行,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构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运行体系、依法规范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巩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通过“跟班轮训”、基层观测帮扶、引智协审等方式,推动实现县乡合法性审查“敢审查、会审查、真审查”。 (七)注重总结提升,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提炼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宣传力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力度,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重塑和迭代升级。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 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