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莲都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五年规划(2018-2022)》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独立核算机构数223个;编制内实有人数6442人,编外人员1233人;资产总额81.35亿元,同比增加6.29 %;负债总额3.90亿元,同比下降3.22%;净资产77.44亿元,同比增加6.81%。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8.7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59亿元;全区行政单位负债总额2.05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负债总额1.85亿元;全区行政单位净资产总额46.71亿元,全区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30.73亿元。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全区流动资产14.60亿元,固定资产19.04亿元(已提累计折旧6.75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2.29亿元),在建工程12.6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40.92亿元,其他资产0.89亿元(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2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1.19 %;通用、专用设备3.90亿元,占固定资产的31.73%;其他固定资产0.87亿元,占固定资产的7.08%)。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卫健系统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教育系统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已于2023年5月完成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全面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查找并整改问题400多条,为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完善资产管理信息数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实施专业化资产运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交由国投公司统一经营,摸底全区乡镇街道的资产出租情况,对各类资产现状基本“心中有数”,着力破解个别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难题。全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88.92万元。三是深化数字资产业务。强力推进“资产云”2.0平台推广运用,开展资产登记、入库、使用、处置、核销、月结、月报及年报工作“一条龙”式服务,推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已实现全区22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 2.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化建设。一是建引领机制。有力承接落实《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细化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流程、核销及处置款上缴、备案等操作环节,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督和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全流程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发展。二是建处置机制。调整扩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权限,精简压缩财政部门审批权限,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简化审批流程。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均通过“资产云”2.0平台网上办理。三是建联动机制。建立以水利部门、乡镇街道协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道路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全面摸清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家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入账管理。2022年新增入账水利基础设施1.5亿元。 3.强化资产利用,实施专业化保障。一是落实减租纾困政策。迅速出台疫情期间区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有力承接“5+4”稳进提质政策包落地落细、见实见效,为全力打好疫情战,助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2022年累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519.67万元,惠及410户。二是盘活低效无效资产。积极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着力解决重复采购、资产闲置问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2023年至今盘活固定资产95项、货币资产0.83万元、国有资源交易1宗,资金量超10亿元。三是开展确权攻坚行动。建立“123”确权攻坚机制,“三路”并进着力解决国有房产问题多、时间久、资料缺失等难题,有力解决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闲置问题,提高资产利用价值,截至目前,已摸清涉及国有不动产1667处,完成确权办证1349处,不动产证资产性质变更154本。四是发挥服务保障功能。全力支持教育提质、平安莲都建设等民生实事。2022年,教育系统新增主要房屋建筑物增加1.39亿元、教育专用设备新800多万元,增加班级34个,学生约1570名;公安系统新增房产1424万元,天网工程设备2442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资金轻资产。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的增加及基础设施陆续入账,其管理难度同步提升。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认识、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科室与独立的资产管理岗位。 2.重采购轻问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没有就买”,一定程度上轻视了“买而有用,用而高效”,对资产损失处罚缺乏顶层设计,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责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单位领导对公务仓调剂的资产有抵触情绪,喜新厌旧。 3.账实不符依然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不够重视,对清查盘点“走过场”,甚至长期未进行资产清查。同时,因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未实现信息共享,对已购买并入账核算的资产未同步登记“资产云”2.0平台,实际无法使用已处置的资产未及时进行销账和登记核销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分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财政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财政部门承担综合管理职能,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解释以及各部门管理权限的设置。各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赋予权限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的日常使用和处置进行审核审批,相应地制订适合本部门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订适合本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办法,对日常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负主体责任。 (二)注重使用效益提升。强化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四个统一”制度,进一步集中管理办公用房,合理调配和集约使用。严格落实“公物仓”制度,加强办公资产统筹管理和共享共用机制,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浪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 (三)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压实资产使用管理人主体责任,将出台行政事业性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已列入议事日程,打造“闭环式”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