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莲都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五年规划(2018-2022)》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国有企业61家。2022年,新组建企业19家,新纳入监管企业19家。截至本年度6月,全区共有各级国有企业69家。其中,经区政府同意,由区国资办委托其他部门履行部分出资人职责的企业6家。资产总额231.88亿元,负债总额109.62亿元,净资产122.26亿元,资产负债率47%,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18.29亿元。详见下表: 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独立核算机构数223个;编制内实有人数6442人,编外人员1233人;资产总额81.35亿元,同比增加6.29 %;负债总额3.90亿元,同比下降3.22%;净资产77.44亿元,同比增加6.81%。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8.7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59亿元;全区行政单位负债总额2.05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负债总额1.85亿元;全区行政单位净资产总额46.71亿元,全区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30.73亿元。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全区流动资产14.60亿元,固定资产19.04亿元(已提累计折旧6.75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2.29亿元),在建工程12.6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40.92亿元,其他资产0.89亿元(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2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1.19 %;通用、专用设备3.90亿元,占固定资产的31.73%;其他固定资产0.87亿元,占固定资产的7.08%)。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卫健系统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教育系统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土地资源。2022年末,全区国有土地面积12.39万亩,占区域面积的5.5%。矿产资源。全区探明矿种8种,矿产地16个,已开发利用的矿种4种,持证矿山企业7家。水资源。2022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2.5亿立方米,因去年干旱少雨,较上年水资源总量偏片33.8% ,较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偏多00.5%。森林资源。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6.74%;全区国有林地面积9.7万亩,国有林木蓄积74.0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深化改革,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国企改革制度优化。对照实际,优化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业绩考核与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加大放权授权企业力度,激发企业市场化经营活力。二是出台《莲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进区国资委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三是制定《莲都区区属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配合做好省市县综合考核三级贯通,建立健全与区属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综合考核体系。四是组织各区属国有企业完成2023年区属国企度重大事项计划编报工作,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年初计划、年中监测、年终评估的管控机制。 2.多点发力,强化国资服务大局。一是打造国企风险防控体系。指导区属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分别成立了公司风控委和投决委,加强企业风险内控建设,健全风险检测预警机制,规范对外投资管理,加强经营风险管控。二是制定《莲都区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治理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区委常委会审议。三是出台《莲都区区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让基金管理有法可依,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科学性,有效防范基金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守正创新,提升国资经营水平。一是助推企业成立9家经营性公司,引导各区属国企参与酒店管理、建材销售、财务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经营模式,丰富创收途径,加快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二是借助市级平台,通过市场化选聘,旅投公司成功招聘酒店管理类急需紧缺人才1人,缓解国有企业用工“人才荒”。三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内部资源重组整合,谋划区属国有企业产业布局调整,重组整合同质同类、持续亏损的企业。四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持续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资产贷窗口期,取得工行资产贷授信8.7亿元,助力区城投公司竞得莲都区小安溪、好溪、宣平溪等河湖库清淤疏浚砂石资源开采二十一年经营权。积极对接省金控公司和省融担公司,为区属国企发债提供优惠的担保利率和反担保政策。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已于2023年5月完成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全面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查找并整改问题400多条,为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完善资产管理信息数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实施专业化资产运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交由国投公司统一经营,摸底全区乡镇街道的资产出租情况,对各类资产现状基本“心中有数”,着力破解个别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难题。全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88.92万元。三是深化数字资产业务。强力推进“资产云”2.0平台推广运用,开展资产登记、入库、使用、处置、核销、月结、月报及年报工作“一条龙”式服务,推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已实现全区22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 2.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化建设。一是建引领机制。有力承接落实《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细化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流程、核销及处置款上缴、备案等操作环节,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督和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全流程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发展。二是建处置机制。调整扩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权限,精简压缩财政部门审批权限,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简化审批流程。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均通过“资产云”2.0平台网上办理。三是建联动机制。建立以水利部门、乡镇街道协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道路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全面摸清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家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入账管理。2022年新增入账水利基础设施1.5亿元。 3.强化资产利用,实施专业化保障。一是落实减租纾困政策。迅速出台疫情期间区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有力承接“5+4”稳进提质政策包落地落细、见实见效,为全力打好疫情战,助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2022年累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519.67万元,惠及410户。二是盘活低效无效资产。积极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着力解决重复采购、资产闲置问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2023年至今盘活固定资产95项、货币资产0.83万元、国有资源交易1宗,资金量超10亿元。三是开展确权攻坚行动。建立“123”确权攻坚机制,“三路”并进着力解决国有房产问题多、时间久、资料缺失等难题,有力解决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闲置问题,提高资产利用价值,截至目前,已摸清涉及国有不动产1667处,完成确权办证1349处,不动产证资产性质变更154本。四是发挥服务保障功能。全力支持教育提质、平安莲都建设等民生实事。2022年,教育系统新增主要房屋建筑物增加1.39亿元、教育专用设备新800多万元,增加班级34个,学生约1570名;公安系统新增房产1424万元,天网工程设备2442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一是严格“耕地智保”。全面实行“田长制”,全力守好耕地红线,高标准完成涉林垦造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二是巩固“水清河畅”。探索全流域全要素一体化保护修复新模式,加快推进碧湖平原谋划碧湖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九龙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推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工作理念落地开花。三是突出“生态变现”。探索生态资源的“品质”高效转化经济效益实现路径,保质保量开展老竹镇的老竹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着力打造山区水生态产品的价值转换样板。 2.夯实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一是推行“标准地”供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2022年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3宗,100%完成供应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用地审批。积极承接省政府、市政府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实现用地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同时,通过建设用地指标预支、重大产业项目指标奖励等渠道,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接近2000亩,创历史新高。三是盘活用地存量。全区盘活存量442亩建设用地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145亩,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89亩。 3.有力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加强空间智治。全面上线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应用,贯通多规合一、耕地智保、不动产智治、地灾智治、浙地智用、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逐步实现“像管财政资金一样管土地资源”。二是优化云端服务。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等民生高频事项“线上办理”“即时办结”。三是推进资源确权。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登记单元42个(包括省级瓯江干流莲都段),其中水流登记单元17个、森林登记单元8个、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5个、11个矿产资源。目前已基本完成地籍调查,形成地籍调查数据库。四是合理空间布局。摸清资源家底,划定“三区三线”,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269.6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04.27 平方公里。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人才队伍和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目前区属国有企业企业年轻职工工作经验不足,业务制度不熟悉,难以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需要。同时近年来,区属国企新增大量项目建设、金融投资、基金运管等全新业务,原有人才储备不足,亟需行业高、精、尖人才注入。二是国企治理水平亟待提升。部分国有企业对内管控治理、对外业务拓展等仍带有浓重的行政化色彩,企业自主决策能力不足,国企三会一层(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运作机制往往流于形式,法人主体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行业布局结构仍需优化。不少国企业务布局不合理,存在企业间业务领域重叠,如莲都区经营物业行业相关的国企就有4家,行业集中度较低,尚未形成行业龙头企业,各区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还不明晰。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系有待健全。一是重资金轻资产意识严重。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的增加及基础设施陆续入账,其管理难度同步提升。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认识、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科室与独立的资产管理岗位。二是重采购轻问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没有就买”,一定程度上轻视了“买而有用,用而高效”,对资产损失处罚缺乏顶层设计,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责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单位领导对公务仓调剂的资产有抵触情绪,喜新厌旧。三是账实不符依然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不够重视,对清查盘点“走过场”,甚至长期未进行资产清查。同时,因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未实现信息共享,对已购买并入账核算的资产未同步登记“资产云”2.0平台,实际无法使用已处置的资产未及时进行销账和登记核销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能力亟待加强。一是空间治理和要素保障压力巨大。莲都区地处浙西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布零散,治理难度非常大。近年来资源环境约束也越来越紧,要素保障进入存量时代,增量困难。二是生态保护利用任重道远。莲都区生态发展还存在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环境脆弱等问题。部分地方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认识不深,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人口覆盖比例偏低,节水市场激励机制尚未健全。三是数字治理功能尚需开发。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空间类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尚不健全,数字化监管手段探索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有的放矢”发挥自身优势,培育经济发展“增长极”。发挥国企体制机制优势,市场化选聘,招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缓解企业关键、重点岗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需求紧张的困难,做好国企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改革政策进行迭代升级,优化放权,激发活力,更好的参与市场化竞争。加快在区属国企设立总审计师,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落实总审计师履职情况考核评估。严控项目公司设立,明确各集团主业赛道,坚决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清理空壳公司、长期亏损、主业交叉重叠企业等,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质效并进”突出机关定位,推进监管利用“一体化”。落实分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财政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做好日常监管、使用和处置进行审核审批,各部门应制订适合本部门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注重使用效益提升。强化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四个统一”制度,进一步集中管理办公用房,合理调配和集约使用。严格落实“公物仓”制度,加强办公资产统筹管理和共享共用机制,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浪费。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压实资产使用管理人主体责任,将出台行政事业性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已列入议事日程,打造“闭环式”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宜居宜业”提升功能品位,建设养生莲都“生态城”。加快区、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落地,建立区级空间指标、计划指标、占补指标池,变“一带三区”发展战略蓝图为现实。坚持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争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亩以上、低效用地再开发150亩以上。利用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护工程和碧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打造国家样本、浙江经验、丽水模式。坚持数字赋能,创新监管手段,健全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