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查了区人大常委会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紫金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白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联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南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人大各街道工委2023年所做的工作,原则同意人大各街道工委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人大各街道工委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人大各街道工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工作部署,主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以“6+X”工作体系为统领,推进基层单元、工作支部、“代表钉钉”等履职平台建设,在助力“三个一号工程”、共同富裕先行先发、碧湖新城变大变强、产业生态重构重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2024年,人大各街道工委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为加快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人大各街道工委要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水平。要抓好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工作支部,在党建引领中凝聚工作合力;落实“代表钉钉”、人大监督阳光票决制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强化监督效能;提升“一肩挑”人大代表联络点,用好“有事代表钉”应用程序,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载体;继续推进人大代表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主题活动,形成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抓好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让群众更加有感;加强代表服务和保障,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绩效评价,优化基层单元功能。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的决议(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