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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0218/2024-63023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2-01 14:38:23

文号:莲司〔2024〕4号

索引号 002650218/2024-63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莲司〔2024〕4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2-01

2023年以来,莲都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法治莲都建设。

1.紧扣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发挥。建立健全“督察、点评、交办、通报、晾晒”五大机制,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职责任务。推进法治领域巡察工作,强化整改落实。紧抓“关键少数”作用发挥,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17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逐一销号。指导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2023年度,我区法治建设社会综合满意度评价94.82,位列全省、全市第一。

2.着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清单38条,谋划区级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突破性抓手项目26项,其中7项入选市级突破性抓手项目清单,着力打造有莲都辨识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性抓手项目。2023年,我区选送的2个项目获评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推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八大专项行动”,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治督察专项行动,持续优化助企护企法律服务。

3.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聚焦法治服务领域增值化服务改革工作,建立一名分管领导、一名首席服务专员、6名服务专员71名律师的服务架构,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增值服务事项,制定法治服务清单。发布全市首个《莲都区民宿(农家乐)合规指引(试行)》,召开民宿(农家乐)行业合规建设现场会,成立首个民宿(农家乐)合规中心,组建17名合规专业人才库,聘任首批6名合规员。联合区委深改办启动“企点我帮”增值化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更多法治力量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

4.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现场+网络+邮件”三大案件受理渠道,区复议局全面进驻社会治理中心,并设立受理窗口。成立5个基层服务点,实现80%以上的行政复议案件“零次跑”,全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出台《丽水市莲都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建立行政争议调解队伍,完善行政复议信访、诉讼引流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运行。2023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87件,较2022年增长197%,占全市案件总数的18.58%;调解化解行政争议104件,调撤率54.74%,九成以上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比值1.56,败诉14件,败诉率11.86%。

(二)聚焦“堪当重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1.紧抓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强化对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法治保障,2023年共审核区政府文件、方案、协议等138件,提出意见202条;审核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等会议议题43次,涉及议题396项。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2023年共出具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18份,提出建议意见49条。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6项。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联合区府办等单位开展全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区58家单位1747个合同进行检查,并对15家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落实100万以上合同备案审核,共备案审查重大合同170件,提出意见和建议637条。指导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全区办理行政裁决案件5件,已结案4件,未结1件。

2.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协助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6次专项监督及5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9份、交办单20份、晾晒3期,督促问题整改。利用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区乡两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流程监督,完成执法活动风险线索研判处置20余条。出台《关于莲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莲都区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2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乡镇(街道)延伸。组织开展2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2期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首违轻微不予处罚制度,全区共办理首违轻微不予处罚案件919件。梳理并公布《莲都区“无证明化”办理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全区证明事项办件量为64313件,其中“无证明化”办件量为63621件,占比达98.9%。

3.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全面落实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质效提升工作要求,推动设立区乡两级合法性审查中心。编制“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操作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数智应用,出台《莲都区合法性审查基层观测点工作制度(试行)》。组建区乡两级专业化法治审查员队伍。组织召开2场全区合法性审查业务专题培训会。全年完成审查1614件,同比增长36.1%,提出意见2438条,被采纳意见2186条。2023年12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实地调研指导莲都区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并给予高度肯定,相关工作成效被《法治浙江(司法要情)》《丽水政务信息(专报)》等录用,并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赟和副市长董智武批示肯定。

(三)聚焦“示范引领”,着力彰显法治为民初心本色。

1.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紧盯省级民生实事工程,实现法律援助100%市域通办,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推动乡村“智慧法援”建设,实现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一体机全覆盖。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9件,受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134件。鼓励律所招才引智,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律师505(含市、区公职律师),新增律师38人,万人比达8.87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组建“法治体检团”常态化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全年共为56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答1200余个问题,提出600余条意见,提供涉企援助42件。持续深化“千所联千会”合作框架,实现商会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2.做实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系统梳理司法所业务清单,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打造重点司法所统筹普通司法所的“大所带小所”的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和政府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具有法律背景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比例达60%以上。聚焦碧湖新城建设,选取全国模范司法所碧湖司法所作为“智慧矫正”分中心建设点,增资扩容建立开放式24小时法超市和自助矫正室,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育模式,现已基本完成“智慧矫正分中心”建设。

3.深化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组织56人参加年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公务员学法档案。持续擦亮“莲心护蕊”“流动法治青少年宫”品牌,面向全区青少年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32场。创新普法形式,开展“e起守未、法护未来”走进校园宣讲暨“律小司”网络普法直播活动,共4.2万名学生收看。开展“宪在进行时,莲接你我他”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2023年,创成7个省级、2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个乡镇街道100%完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四)聚焦“亚运安保”,擦亮一线安保维稳平安底色。

1.有序推进特殊人员教育帮扶工作。严格落实省、市亚运维稳安保工作部署,圆满完成维稳安保任务,“护航亚运”社区矫正案例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社区矫正攻坚破难观摩“优秀案例”。启动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提升工程”,举办成人初高中“双证制”学历教育提升班。对4批次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开设时事热点学习、法治讲座等各类集中教育学习32场。指导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集中教育370场共计4606人次,开展公益修心助矫活动363场共计4092人次。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83人,无严重刑事再犯罪现象,总体监管平稳,风险隐患可防可控。认真开展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困难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等工作,并赴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对莲都籍140名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帮教。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1131人,帮教率100%;安置1131人,安置率100%,重点帮教对象43人。

2.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多元调解体系,在诉服中心设立涉企纠纷服务站,会同区法院成立涉诉调委会天平调解工作室。统筹推进12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和金融仲裁调解工作室、银行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俏姐工作室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印发《开展“护航亚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业务知识巡回宣讲工作,为全区14个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村社调解员、网格员等1000余名一线调解员“充电蓄能”,并组织举办为期两天的人民(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工作2023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145件,调解成功6132件,调解成功率为 99.78% ,调解金额13641.92万元,其中调解成功重大疑难纠纷73 件、非正常死亡案件11件。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两高”问题有待破解;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机关合同执行监管不够到位,备案制度未严格执行,管理未形成闭环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面对、加以解决。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高效能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巩固提升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莲都区基层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强化统筹协调、督察督办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总结培育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最佳实践”项目。抓紧抓实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以及法治莲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高站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作为推进法治莲都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有莲都辨识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性抓手项目。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契机,迭代升级2.0版服务事项,以重点产业合规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和重点产业合规工作统筹指导,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三)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入推进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建立完善法治审查员队伍和区乡两级合法性审查人员交流轮训制度,探索起草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指引,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数智系统应用率,推动实现量质同步提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统筹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稳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持续开展新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凝练亮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审判对接机制。

(四)高质量推进法治惠民。全面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不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持续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深化律师驻点服务、“援企现场行”等法律服务企业系列活动。对照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推进实施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案件承办质量管理工作要求,推进法官意见征询、主动回访工作。全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挂牌成立1个“法律明白人”指导培训中心,采用“法律知识集中授课+法治实践现场教学”培训方式,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区1639名“法律明白人”的轮训。持续推动“双普”教育基地、“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五)高水平推进法护平安。常态化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以现代社区建设为指引,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完善矫正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打响“莲心一家人”品牌。加强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开展好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摸专项行动,全力化解信访疑难案件,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律师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商事调解组织建设。鼓励调解组织建立“线上调解室”,在线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建立完善健全“调解+普法”模式,贯彻落实“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化解全过程。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421  

莲司〔2024〕4号莲都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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