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7629884/2024-6883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12/26/art_1229427120_2540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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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班子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6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发布了《莲都区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政府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的有效参与,同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得以充分行使,现就《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详细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方案》? 答:社会源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等)的产生源分散,一直存在底数不清、点位多、收集成本高、管理难等问题,由于缺乏有序的收集处理机制,不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富余、结构合理、布局优化,为全国危险废物治理提供浙江样板。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2022-2025》提出,推动小微收运平台提质扩面,覆盖范围向实验室、汽修行业等等扩展提升,建设指标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提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60%。鉴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全链条,提高我区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有效促进莲都区全域“无废城市”固废管理智慧化发展,制定《方案》是必要的、适时的。 二、《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为建立莲都区社会源危废规范化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对社会源产废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简化三类汽车维修店,电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要求。利用以数字化手段解决难题,开发并投入使用“危管家”智慧监管系统。到2025年底,莲都区社会源危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废社会源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有效促进莲都区全域“无废城市”固废管理智慧化发展。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答:本方案适用于莲都区(不包括丽水经开区)范围内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点)(以下简称“各产废单位(点)”)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方案中所称的各产废单位(点),包括学校、实验室、电动车维修站、机动车维修站、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等社会源单位。经营单位是指在莲都区从事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四、《方案》的试行时间? 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五、《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相关管理标准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建设。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区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涉刑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方案》的解释单位是? 答:《方案》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