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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0015/2024-68777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23 14: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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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2024-12-23 14:25:03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002650015/2024-68777 文号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财金〔2023〕1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工作要求,明确了我省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推进由试点地区转向全省范围。为更好地依托财税政策激励撬动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阵营,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莲都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以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扩中家庭倾斜,力争到2024年底,新增扩中家庭各项贷款余额1亿元,累计减少扩中家庭年贷款利息支出400万元;到2025年底,新增扩中家庭各项贷款余额5亿元,累计减少扩中家庭年贷款利息支出2000万元,增加家庭收入4000万元,降低家庭融资成本2000万元,实现就业人数1200人,新增经营主体300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人数1000个,增加社会产业增加值40000万元。

一是面向有经营意愿和能力的扩中家庭,落实贴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等政策支持,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配套专项产品与资金,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创业需求。

二是面向以劳动就业收入为主的扩中家庭,围绕劳动力技能提升,提供教育培训类专项贷款产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监管;围绕企业稳岗扩岗,配设专项财政补贴、专项贷款支持、专属减费让利政策。

三是面向农户扩中家庭,探索构建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农村权属信贷产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四是面向托底扩中家庭,积极推行“三位一体”模式,探索股权分红合作联结机制,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

三、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财金〔2023〕1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四、适用对象

以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为主要对象。

五、关键词解释

扩中家庭:通常指的是那些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一定范围内(如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且具备通过自身努力和政策扶持实现收入增长的潜力的家庭。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人

区财政局 李敏 18505788390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12月19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前参照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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