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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民营农贸市场委托市场管理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23511294/2024-6869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12-17 16:34:06

文号:

生效时间:2024-12-17 16:34:06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23511294/2024-68698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方案出台背景

农贸市场的管理能力是市场面貌的最直接体现。城区民营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农贸市场的管理能力标准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食安区创建的需要。2022年,莲都区正在积极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2023年到2024年,丽水市计划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莲都作为市区的所在地,是验收的主战场。委托管理水平的提升能有效助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二是双城联创的需要。丽水是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中的典范,高标准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卫巩固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农贸市场管理能力提升,有助于打造商品优质、服务优良、人员优秀、环境优美、业绩优异的“五优标准”农贸市场,能高效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卫巩固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由民营投资人将灯塔、天宁、东银苑三家农贸市场以及水东临时疏导点的管理权委托给具有农贸市场管理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在委托管理期间,保持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不变、投资人对农贸市场的主体责任不变。受委托的服务企业,应按政府农贸市场的管理要求,结合常态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需求,配备与农贸市场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日常秩序的维护、卫生保洁、病媒防制、农残检测、疫情防控、平安综治等工作,落实垃圾分类、限塑令等相关政策。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经营户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三、文件依据

根据《莲都区城乡农贸市场三年建设提升方案》莲政办发〔2021〕47号的实施步骤,2024年继续推进民营农贸市场委托市场管理工作。

四、适用对象

东银苑农贸市场、灯塔农贸市场、天宁农贸市场、水东临时疏导点

五、关键词解释

农贸市场:是指农产品与日常生活所需品的流通交易场所。农贸市场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也能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根据规模和设施条件的不同,农贸市场一般分为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贸集中市场和小型便民市场。

管理要求:是指市场日常秩序的维护、卫生保洁、病媒防制、农残检测、疫情防控、平安综治等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八、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咨询电话:0578-2050020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

十、其他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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