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莲征安置〔2024〕37号)的通知(莲政征补偿〔2024〕37号)
作者:
来源:
莲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2-12 11:32: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南城齐垵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剩余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莲征安置〔2024〕37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