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3幢2楼209室,联系方式:0578-2811153)书面提出异议。 交通银行丽水分行本部营业用房迁址装修工程 总包单位:浙江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经办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专户名称:交通银行丽水分行本部营业用房迁址装修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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