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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50883/2024-67312      发布机构: 莲都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0-09 15:23:08

文号:

索引号 002650883/2024-67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0-09

陈文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64号《关于做好撤村建(并)居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历时一年多时间,我区于2023年6月圆满完成本轮24个城中村撤村建(并)居工作。为了更好更快促进村社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撤村建(并)居后半篇文章也在持续推进中。

一、多措并举夯实村社融合基础

一是听民声解民忧。社区以“主动邀请+线上收集”汇集民意,依托“党群连心·网格走亲”行动,定期邀请退休干部、老党员、楼道长、物业负责人、业委会主任、居民代表等群体走进社区,业主微信群、公告栏、意见箱等汇集民意,形成民意数据库,编织起掌握群众“急难愁盼”的信息网。精准锁定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选派7名第一主任进驻安置小区,收集整理98个问题,协调多方力量,解决后居民满意率达98%。同时针对撤村建居后市民较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就学、征地拆迁政策待遇等问题,印制政策问答手册在社区进行分发,开展宣传。

二是提升服务促认同。为了让村民快速转变身份融入新环境,社区重点围绕如何服务“新居民”作文章,坚持“服务跟着居民走”理念,定期开展“十助”服务,探索创新“一老一小”服务模式,切实让“新居民”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岩泉街道东港社区针对日常聊天中“新居民”提出的精神需求,联系区文化馆老师成立秋实合唱团、怀瑾戏曲社,并为60周岁以上老人开设“银龄学堂”,每周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免费为“新居民”授课,促进和善邻里关系。

三是“一张清单”塑标准。按照全域化、精细化要求,在全区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基层减负工作,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升级。针对撤村建居后新居民可能出现的村社两头跑现象,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建立村社网格联动机制,提升办事效率。

二、按规做好经合社和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全力做好产权证办理。根据事权划分,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级负责,不在莲都区政府职责范围。经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城中村撤村建(并)居房屋只要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依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该房屋办证建议主要涉及前期违章处置、土地征收、审批、供地等多个环节问题,涉及多部门多处室职能,需综合协调决策。

二是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通过优化整合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加强“三资”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等方式规范“三资”管理。每年把规范社员资格认定作为“三资”管理培训的一项内容,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合作社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民主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规范社员认定程序,完善社员资格认定备案制度。

三是协助做好二、三产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根据事权划分,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关二、三产业事宜由市级负责,不在莲都区政府的职责范围。经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明确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留地指标消化处置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破解,并将其作为2018年度历史遗留问题销号处置。明确提出“2007年11月20日之前村集体留地指标的消化问题,既是历史遗留问题,又直接关系到2018年启动的市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必须切实加以解决。解决过程中既要维护好相关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统筹兼顾城市形象和城市规划的科学实施”,并明确了三种处置路径:一是对二产留地指标的消化,根据被征地行政村的申请,继续采取指标回购的方式解决。二是对三产留地指标的消化,继续采取三产用房安置方式逐步解决,主要通过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配建等方式取得。三是对公建留地指标的消化,结合城中村改造一并考虑,总体上要按照就近布局、集聚建设的原则,采取多村联建、多类项目共建的方式解决。下一步莲都区政府将积极配合市里做好有关村集体留地指标消化处置工作。

三、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一是优化调整社区管理区域。针对撤村建居后社区管理服务范围过大的情况,区民政局充分考虑撤村建(并)居后社区人口激增、服务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进一步合理优化莲都区城市社区的规划布局,2024-2025年拟在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万象街道、联城街道、碧湖镇增设6-7个新社区,有效发挥社区在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激发基层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落实公共服务保障资金。针对撤村建居后公共设施维护经费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下步将由相应街道、社区统计原村内基础设施体量,估算每年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经费,再汇报区政府,由区财政局对各街道统筹安排管理维护经费,由街道、社区负责撤村建(并)居后原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

三是全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莲都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极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共享。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企业统筹考虑为居民提供公共资源服务。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更加注重所涉问题的解决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全力写好撤村建居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联系人:阙梦圆   联系电话:18857812650)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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