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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50445/2024-67543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10-11 15:33:36

文号:

索引号 002650445/2024-675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0-11

王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108号《关于“规范并提升中小学生午餐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两级的部署,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保障我区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全区共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98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招标确定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家,均100%实现智能“阳光厨房”、100%接入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平台、100%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B等级以上。没有食堂实施配送餐服务的学校还有9所,政府正在规划有条件的学校利用暑期建造食堂,括苍中学、莲都小学、城北小学、刘英小学、梅山小学等5所学校将在2024年至2026年陆续投入使用,剩余4所学校的食堂政府也在努力解决中。

二、强化食安检查,严守食安底线

一是联合约谈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量约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两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并完成统一监督抽考,有效提升人员素质,持续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及爱卫办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及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如信息公开、陪餐等各项制度的实施、硬件设施设备、食品加工制作、“四害”防制等情况。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在3月份完成了全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抽检全覆盖,共抽检152批次。

三是梳理问题清单,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每一期联合检查完毕,及时梳理汇总“一校一档”问题清单,强化督促落实整改并反馈,形成闭环处置。截至目前,对全区98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及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覆盖检查发现的414个风险隐患,已全部闭环整改。

三、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行为,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软硬件实力,提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杜绝预制菜进入校园,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莲都区多维度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目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等级都为A级,已建成智能阳光厨房,通过ISO22000体系认证。

一是开展联合检查。分别于春季、秋季开学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如信息公开、陪餐等各项制度的实施、食品加工制作、留样、餐具消毒保洁、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四害防制、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加大资金投入,指导科学规划流程布局,对粗加工、烹饪、分装、洗消等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及时更换陈旧设施设备。同时经常性通过线上检查其智能“阳光厨房”,重点查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等食品加工关键点位的阳光厨房监控画面是否清晰可见;AI智能抓拍、智能物联预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每日对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分析原因,防止重复发生。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清扫,一次库房大排查和一次内部大培训,做好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培训考核。通过众食安APP对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线上监督抽考。送培训进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到企业对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同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每年9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通过强化培训考核,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感谢你们对莲都区教育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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