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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97629884/2024-62836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13:39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25,“生态丽水”官方微信公开22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4条,共计148(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收到向本单位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1件

(三)组织管理

分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大队均设有联络员,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制度程序要求进行层层把关和逐级审核,对分局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以及新媒体公开平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及时、准确发布。

(四)平台建设

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和规范要求,完善了分局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栏目规范建设

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参观了丽水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莲都区碧湖镇城市污水处理厂。

(五)监督保障

分管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主抓落实,定期自查,加强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莲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分工,强化制度保障。要求各科室将可公开的信息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再交办公室通过网络及时公开,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行政奖励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

2.重复申请

00000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

3.其他

000000

/

(七)总计

1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体系还不健全。组织建设方面仍需加强,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还没有完全吃深吃透,且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类型,以及内容覆盖还不够全面,公开力度还不够,对公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还不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一定差距在政策解读方面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公开实效有待增强。目前还是较多运用文字、图片等老方式,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新闻发布、微视频、H5制作等类型方式公开较少,在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方面还比较薄弱,导致公开质量不高、效果欠佳。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责任落实。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下达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列出条目式清单,并逐一明确责任业务科室,确保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加强对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培训指导和政策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增强全局上下依法公开意识,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制度机制执行。一方面,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基础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指导,由局办公室负责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推动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底线,结合新时代下高水平建设美丽莲都、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工作的推动落实,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在做好常态和规定栏目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内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知情权,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度。四是强化平台载体建设。以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结合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和场景应用,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借力数字化、集约化等监管平台,借势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扩大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促进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