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度莲都区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概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莲都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317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多个方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实践不忘初心兴水利民。
1.主动公开
2023年,区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重要公告14条,规划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2条,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4条,应急管理4条,公开年报2条,农村饮用水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1条,政民互动2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如下:
(1)机构介绍:包括领导信息、机构概况、内设机构;
(2)政策文件及解读:包括上级文件、其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业务工作:重要公告、规划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公开年报、农村饮用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政民互动。
2.依申请公开
无
3.政府信息管理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莲都区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予以公开,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4.平台建设
(1)莲都区政府门户网;
(2)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
5.监督保障
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部门和人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和政民互动回复。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的依据之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在公开基本内容时,将各科室提供信息集中收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46.5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文化建设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文化建设的动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
3.及时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要求等,引导更多的公众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网上申请等方式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