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
时间:2023-09-20 15:23:58
来源:莲都区市场监管局
尊重合同的契约精神,遵守诚实守信的信用规则,这是企业和企业家最宝贵的无形资产。近日,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通知》,明确20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活动从2月17日起正式开始申报。
据了解,浙江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公示的2021年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上述企业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企业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
2.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3.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4.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经营效益好。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2.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3.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另外,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企业越级申报AAA级、AA级的,应在系统相应提交省级及以上、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小微企业越级申报AAA级、AA级的,应在系统相应提交属于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申报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