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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劳动纠纷,打造阳光仲裁品牌
发布时间: 2023-08-23 11:13:06

莲都区人事劳动仲裁院围绕“开展阳光仲裁,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莲都”工作目标,强化仲裁创新为抓手,以“一裁终局”优势和“裁后答疑”的教育指引作用,及时终结劳动争议,不断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维权与维稳并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快速调处劳动纠纷。加强条线内的执法互助及与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工会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做好群体性劳动纠纷风险预警,在劳动纠纷初期及时介入,消解群体不良情绪,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归口调处”的原则,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简易纠纷、涉疫劳动争议案件先行由企业内部、行业协会自主调处,努力把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深入基层,建立企业规范用工体检单。创造和谐劳资关系、遏制劳资纠纷需要从源头开始工作,源头就在于企业的规范用工,包括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一系列流程。为此我们从今年开始结合服务企业活动,每月定期走访企业进行规范用工体检,在体检之后向企业出具一份“体检单”,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规范意见,促进每个企业都能真正体现出和谐的用工环境和劳资关系。

三是优化窗口服务,改善办公条件。今年三月,莲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整体进驻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场所在面积上扩大,条件上改善,设置有立案窗口、等候大厅、询问室、高标准数字化的仲裁庭、档案室更衣室以及办公室。立案窗口的服务优化和以前相比有了改善,增加了等候区,同时当事人来申请仲裁时,也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通过指导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在申请书填写时因仲裁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经常会来来回回修改几次,多跑几次,现在除了证据材料不齐等一些特定情形外,基本都能实现一次完成仲裁申请。

四是创新调解方式,提升办案效能。为了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缓和劳资矛盾,我们一直坚持“仲裁先调解”原则,并在“案前、庭前、庭上、庭后”四个时间节点上开展调解,化解矛盾;同时我们开展“即来即调”和“调解书置换”等方式,其中即来即调案件25件,调解书置换3件,并且在对于外地来回奔跑不方便的当事人采用网上调解的方式进行,争取让当事人少跑路,用最短的时间、最便捷的方式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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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莲都区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