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商务和金融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度6月前莲都区(不含开发区)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奖励资金拨付的公示
作者:   来源: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3-08-21 17:38:41

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发改服务〔2022〕420号)、《关于印发<《莲都区承接“8+4”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务领域实施细则>的通知》(莲稳提〔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生态环境、发改、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查,拟拨付2023年度6月前莲都区(不含开发区)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奖励资金

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杨振龙;联系方式:0578-2278303


附件1 2023年度6月前莲都区(不含开发区)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奖励资金拨付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