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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莲都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拟聘用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24 17:41:37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文件精神,体检、考察,确定陈嘉雯7位同志(详见附件)2023年莲都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724日起2023731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附件:2023年莲都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拟聘用对象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莲都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拟聘用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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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