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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都区文广旅体局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2500MB1601924J/2023-59163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3-07-24 17:37:42

文号:

生效时间:2023-07-24 17:37:42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11332500MB1601924J/2023-59163 文号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发布日期 2023-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起草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莲都区文广旅体局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号

1

2019年继续沿用2018年莲都区关于对旅行社招徕游客的奖励办法

莲文广旅体〔2020〕9号

2

莲都区促进文旅产业消费的八条措施

莲文广旅体〔2020〕5号

四、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机关: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6日起实施。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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