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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碧湖新城教师资源统筹优化配置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0445/2023-59161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4 17:29:28

文号:莲教发〔2022〕130号

生效时间:2023-07-24 17:29:28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002650445/2023-59161 文号 莲教发〔2022〕130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莲都区碧湖新城教师资源统筹优化 配置实施办法》(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现将《莲都区碧湖新城教师资源统筹优化配置实施办 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具体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碧湖新城建设的战略部署, 创新管理机制体制,加大政策供给,吸引优秀教育人才,统 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活教师新活力,加速提升碧湖新城 教育品质,打造“学在莲都”新名片,推动碧湖新城教育高 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 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 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莲委发〔2022〕5 号)精神,结合莲都教育实际,制定出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办法》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策略及保障 机制等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区 党委、政府“一脉三城”的发展格局,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 万人口大城市,与全省同步迈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人才 兴教战略,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领军人才,培育 高水平教师队伍,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引领和 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碧湖新城建设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实施办法》制定基于三大原则:一是聚焦战略,汇聚 人才。聚焦碧湖新城发展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引进和 培育教育人才,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加速提升教育品质,发 挥教育集聚人口效应,振兴碧湖新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内生外引,优化配置。做好“内生”和“外引”文章, 引进一批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等创新型人才, 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挖潜内生人力资 源,培养一批名师名校长,创新教师交流机制,统筹优化教 师资源配置。三是考核激励,提高待遇。建立以业绩为核心, 由品德、能力、贡献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择优遴选 录用,加大政策供给,实施人才奖励政策,留住人才,用好 人才。 (三)实施策略 《实施办法》主要通过两大途径。 1.“招才引智”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面向区外引进 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教育创新型人才,面向高等院校招聘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一是人才类别:参照《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丽水市莲 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 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 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拟将教 育人才分为五类(第一类: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职教师 (年龄在 50 周岁及以下);第二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 教师(年龄在 50 周岁及以下);第三类:市级名校长、教学 名家的教师(年龄在 45 周岁及以下);第四类:市级名师(年 龄在 45 周岁及以下)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0 周岁 及以下);第五类:市学科带头人(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下) 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二是实施路径。(1)建立人才智库。在知名师范类高等 院校建立莲都人才工作驿站,将莲都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非莲都籍有意向来莲就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纳入人才招 聘智库,将区外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纳入 人才引进智库,为引进教育才提供保障。(2)招聘创新人才。 通过政策引才,待遇吸才,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 生和名师名校长。开辟紧缺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打通人才 引进的政策壁垒,实行“一事一议”,让优秀教育人才引得 来、留得住。(3)返聘退休教师。遴选一批身体健康、专业 能力强、教学业绩优,且具有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 优秀退休教师,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引领教学,辐射学科, 弥补学校紧缺人才岗位。 三是奖励办法。根据莲都区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及奖励标 准,从区外首次引进到碧湖新城工作的第一、二、三、四、 五类教育人才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返聘高层次 退休教师补助标准:省级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每人每年 25 万元的补助,市级名家、名师给予每人每年 20 万元补助, 市级学科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 15 万元补助。 2.“内生引流”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引导和鼓励中心 城区和其他乡镇的特级、名优骨干教师到碧湖新城落户从 教。 一是实施路径。(1)借智借力培育名师。通过省市区名 师工作室入驻碧湖新城学校带徒引领,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 教师;通过选派碧湖新城骨干教师、校长参加高端培训,培 养一批名师名校长。通过“山海协作”平台结对培养和跟岗 锻炼,全面提升碧湖新城中小学校(园)长及教师的专业化 水平。(2)鼓励名师落户从教。加强硕士、博士研究生等人 才引进工作,积极引导新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到碧湖新 城落户从教;创新校长教师交流机制,统筹引导其他乡镇名 优教师到碧湖新城落户从教,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给予 优先考虑。(3)择优名师支教交流。择优中心城区名优骨干 师到碧湖新城支教,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引领 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中青年教师。支教教师享受教师 交流奖励政策。 二是奖励办法。(1)设立教学质量提升奖。制定《莲都 区碧湖新城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每 年设立专项经费 500 万元,用于奖励在教学质量提升中有突 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提升支教教师个人奖权重。支教 教师个人奖按以下权重标准计算:普通教师奖励权重为 1; 中小学校长(含副职)及区学科带头人奖励权重为 1.2;市 学科带头人奖励权重为 1.5;市名家名师名校长奖励权重为 1.8;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奖励权重为 2。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依据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委发〔2018〕37 号),《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丽水市莲 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 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 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莲委发 〔2022〕5 号),《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 组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人才新政操作细则的通知》 莲委人办〔2022〕6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适用对象 从莲都区外引进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五类教育人才,并在 碧湖新城范围内任教的教师;莲都区城区和其他乡镇引进到 碧湖新城落户任教教师;已经退休被碧湖新城返聘的名优教 师。 莲都区教育局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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