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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莲征预〔2023〕27号
作者:   来源: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6-08 16:1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莲都区桃碧线改造提升工程(下圳至保定段)二期(石牛至碧湖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莲都区碧湖镇上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九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碧湖镇上赵村、上阁村、下叶村、九龙村、同心村、石牛村、碧一村、红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6359公顷(354.538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拟征收红线图.pdf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