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残联的“第一号工程”认真落实。端正态度、提高站位,全面认领整改清单,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真对照、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将33个问题逐条分解成159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问题整改的责任到科室、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做好问题整改。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其他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党员干部对照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倒排时间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有序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2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款项6.27304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三个第一者’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三个第一者”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认真落实“入户访视”制度。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开展“入户访视”活动,全面走访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生活状况。通过走访了解残疾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后续通过慰问、进行培训、辅具配送等方式予以帮助解决。截至5月底,全区入户访视率达96.84%。
(三)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摸排精准度。召开残疾人专职委员会议,组织学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政策,部署残疾人家庭情况重新摸排工作,并要求在工作中积极向残疾人及其亲属宣传无障碍改造政策。通过摸排,汇总形成全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清单,以及改造对象和改造内容清单,下一步将根据需求情况逐步进行改造。
(四)加强对残疾人证“掌上办”的宣传力度。组织全体专职委员及科室负责人学习残疾人证“掌上办”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惠残政策,各乡镇(街道)开展“掌上办”操作指南及政策宣传培训会。通过莲连看、微信群、短信等各种方式加大对残疾人有关政策及残疾证办理流程的宣传,并通过现场指导残疾人操作等方式提高“掌上办”的知晓率和办证量。2023年截至目前,残疾人证办理收件量814件,其中“掌上办”202件,“掌上办”流程知晓率和办证量得到有效提高。
(五)积极谋划残疾人共富项目。目前已有4个“残疾人之家”被命名为共富工坊,并新增3家工疗型残疾人之家,共有139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及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签订就业协议,享受最低工资并缴纳保险,切实提高残疾人收入。同时,对照省级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培育省级体训基地、文创基地等省级共富项目,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抓好基层康复站规范化运行。与区卫健局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基层康复站落实场地和人员,按要求整改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23家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转,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修订《莲都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到各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指导。并依靠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对接,促进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康复器材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康复站康复器材的使用率。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发动残疾人就近进行康复训练。
(二)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与登记,共收到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培训需求109份。根据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与各就业创业基地、职业院校、企业等开展合作,为学习者提供现场实习场所,边学习边实践,以保证培训质量。通过建立培训评价机制和满意度方面的回访调查机制,进一步了解培训效果,不断完善培训方式与内容,提升培训实效。
(三)积极发掘培育残疾人文体人才。召开全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区残疾人青少年中开展文体人才排摸工作,建立特长人才储备台账。重点关注文体储备库人才,积极推荐条件合适的残疾人参加各级培训和比赛,2023年至今已送5批次5人参加省残运会。
三、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各类补贴发放的审核把关。追回多发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共736元,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残疾人补贴政策和业务,熟练掌握补贴发放的范围、条件、金额、流程等,做好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和残疾人口数据库的数据维护,及时更新残疾人证信息,进一步做好各类补贴发放的审核把关。
(二)认真谋划使用项目资金。加快执行进度,基本项目资金均于2022年度12月中旬前完成支付。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对于使用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各业务科室加强项目谋划和程序把控,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执行率和使用绩效。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残疾人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并结合莲都区区情和莲都区残联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对上级有关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学习研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
四、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停办厨房。2月初厨房已停办,炊事员岗位已取消。对原厨房固定资产如消毒柜、冰箱等已重新规划使用,其中消毒柜放在区残联五楼会议室使用,冰箱放在区残联二楼脊髓损伤者生活场景训练场地使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二)规范管理残疾人辅具。对所有康复辅具进行整理、自查和盘点,理清数量并固定存放点,贴好标签,建立好入库及领取台账。结合固定资产盘点对所有的康复器材进行清查、盘点,贴上标签,规范日常管理。出台《莲都区残联辅具管理办法》,加强辅具管理,明确管理人及责任。
(三)规范政府采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修订《区残联物资采购规定》,明确单位采购小组的职责,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和审批。
五、关于“对残疾人之家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日常管理。利用残疾人之家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严格实行数字化考勤,规范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修订《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今后将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之家的日常管理。
(二)提升残疾人之家接纳能力。对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办的残疾人之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运营,推动残疾人之家提质增效。通过场地改造搬迁和区域布局调整提升残疾人之家接纳能力。2022年9月至11月对碧湖上街残疾人之家运营场地进行改造,接纳能力从30人提高到80人,现已接纳服务残疾人55人。调整区域布局,将原东港残疾人之家搬迁至水东迎曦园,扩大运营场地面积200平方米,现已接纳服务残疾人31人。2023年在碧湖镇新建“爱善残疾人之家”、万象街道新建“聚新残疾人之家”,满足周边残疾人的服务需求。
(三)规范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补助的发放。严格按照《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资金补助。对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残疾人考勤时长重新进行复核,严格对照考核办法,按考核得分重新核算运营补助,对6家重新核算后得分低于90分的残疾人之家,按考核文件规定比例追回运营补助,对9名时长未达计补起点时长的计补对象,追回当月补助。现已追回运营补助共59284.43元。
六、关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合同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合同管理相关政策、“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及要求,指定办公室文书专门管理合同,并要求建立台账。联系巧手家政公司退回多付的2710元费用,并对往年其他60多份合同进行全面核查,未再发现有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要求,今后政府采购达到数额的必须先上会再签订合同。
(二)按照要求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修订《莲都区残联合同管理办法》,明确3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截至目前,今年法律顾问已出具书面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
七、关于“党建统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意识。
(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2023年度莲都区残联机关支部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支委尽早谋划,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提前通知各位党员,切实提高组织生活党员到会率。
(三)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检查材料并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班子成员间谈话沟通到位,会上班子成员批评直接有辣味。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所有党员按要求进行了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做到了批评全覆盖。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风廉政相关规定。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廉政意识。
(二)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季度党风廉政例会,会上由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制定《莲都区残联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按照文件规定分管领导定期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度剖析风险点可能出现的原因,并针对每条风险点制定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共梳理排查出38条岗位风险点,其中一级18条、二级6条、三级14条,针对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48条。
九、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调整干部分工。根据相关规定对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规范管理。
(二)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履职能力。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由仙渡乡专职委员核实与残疾证不符的残疾人实际情况,按规定对该残疾人予以注销残疾证。召开全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残疾人情况与残疾证等级不符情况的排摸工作,并通知不符合的残疾人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修订《莲都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办法》,将残疾人动态管理、处理残疾证方面的举报信息纳入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当中。乡镇(街道)残联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的动态管理,及时处理关于残疾证方面的举报信息,有效促进残疾证规范发放、管理。截至目前,未再发生有举报残疾证等级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
(三)规范管理村级残疾人联络员。对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村级残疾人联络员予以清退,由乡镇(街道)重新选聘,目前全区共设置村级残疾人联络员95人。制定《村级残疾人联络员管理考核办法》,今后将由乡镇(街道)对村级残疾人联络员进行考核、管理。
十、关于“会议记录仍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办公室人员对会议记录要求进行学习和经验分享,并赴其他单位进行专门学习。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分工,全体干部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班子会议记录、夜学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会议记录由专人分别负责。班子成员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指出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完善。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仍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做好台账、贴好标签,同时督促会计代理机构对错登项目进行补登和分类调整。修订《区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范管理,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等工作。
十二、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仍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莲都区残联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工会财务及经费支出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专人负责工会财务,并按要求使用工会云平台,做好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工会经审委员的监督作用,对每笔工会经费支出进行审核签字,并定期对工会财务账目进行检查、复核。
下一步,区残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二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坚持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事业进步,为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27073;单位地址:丽水市囿山路568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dcl2007@163.com。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