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8日至10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团区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团区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领导班子自我剖析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剖析与整改力度,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团区委班子多次开展分析讨论,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整改内容,制定126条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的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得到高效落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莲都区关于新时代推进从严治团的实施方案》《莲都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6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0.3870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985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并制定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全国和省市区“两会”、全区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强化全体领导干部的思想武装,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上级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要求,助力区委谋划编制《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市区的实施意见》和《莲都区建设青年发展型市区2023年重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联系青年、服务大局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从严治团工作部署,出台《莲都区关于新时代推进从严治团的实施方案》。组织谋划“青创莲都”“青聚莲都”等品牌项目,切实提升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成效。
(三)完成团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丽水市莲都区第二十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8名正式委员、12名候补委员;召开共青团丽水市第二十届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3名,团区委书记1名、团区委副书记6名,完成团代会换届工作。
二、关于“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主题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布《万千光华 向莲而行》宣传片,向青年展示年轻态、活力范、时尚感的青春城市形象。规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提升对“青春莲都”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水平。
(二)丰富青年活动形式。举办莲都区“青耘中国·冬藏未来”直播助农、“‘技’情于此·缘定莲都”技能型青年人才交友、青年与城市共成长”青年交流沙龙等活动,凝聚青年群体,做好思想引领工作。成立共青团莲都区快递行业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暖蜂行动’,双节共庆”活动,为辛勤奋斗、常年坚守在派送一线的“快递小哥”送温暖。
(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制定《共青团莲都区委班子成员与乡镇(街道)团(工)委联系结对方案(试行)》,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岩泉街道、碧湖镇、数字双创园、“青年之家”等地开展调研走访,倾听青年呼声需求,拓宽服务青年的广度、深度、锐度。
三、关于“党建带团建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出台《莲都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内容和党建工作部署。加强对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明确把推优入党工作纳入2023年度莲都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举证扣分项目。
(二)加强团组织及团员管理。完成“智慧团建”团支部对标定级、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先进性评价和信息录入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管理工作以及规范“三会两制一课”,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
(三)发挥团属青年团体和组织机构作用。召开莲都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青年之家”建设,积极培育青年社团,发布区级十大青年社团,围绕国潮汉服、桌游探秘等主题开展活动,持续丰富青年文娱生活,扩大青年交友圈。召开莲都区红领巾学院实践基地联席会议,组建莲都区红领巾宣讲团,分别在九个红领巾学院实践基地展开宣讲,拍摄并发布“红”“绿”“古”三个篇章的宣讲视频。
四、关于“落实从严治团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基层团干部培训资金,推动将2023年莲都区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纳入区委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开展基层团组织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选聘乡镇(街道)兼职团组织副书记27名、村(社)兼职团组织副书记42名,进一步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
(二)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直播间活动,组织青年榜样开展主题宣讲3场,受众500余人,并积极发动学校、机关单位等各类团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组织团区委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及团旗、团徽、团歌等团务知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共青团标识。
(三)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建立大港头镇、碧湖镇机关团支部,同时将原来四个街道流动团支部拆分成28个团支部,完成流动团支部整改。对全区中学“智慧团建”团组织开展清查工作,规范“智慧团建”大数据管理,并提升“智慧团建”学社衔接率。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摸清团情家底。坚持运用好“智慧团建”系统,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强化数字化监管,并对现有团组织及团员数量进行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团委25个,团工委8个,团总支26个,团支部445个,团员7947人。
(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金支付。第一时间完成整改,超支的2.985万元已退回至相关工程款专户,后续将按照资金拨付要求规范支付。制定完善区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管理。
(三)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采购内部监管流程,明确经办人负责具体对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监督。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由单位财务人员对活动经费开支、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进行解读。
六、关于“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内控制度。在原有《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公文审批管理、保密、预决算、档案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二)强化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下属单位区青少年宫完成19.63万元体验式科技类器材的固定资产登记。团区委及下属单位区青少年宫已于2022年底开展了一次资产盘点,今后将定期于每年底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财经纪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进行深刻检查并认领责任。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规范单位经费支出。
(二)做好资金清退。针对违规支付的差旅费和慰问费2700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对2018至2022年单位工会经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自查自纠,将2019年超额发放的慰问费1170.8元退回至单位工会账户。
(三)规范团费收缴。严格规范团费收款方式,全区各基层团组织按照要求将团费直接汇入团区委团费专户,全区共收缴2021年度团费7564.2元。同时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认真落实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团费收缴总额和使用情况。
八、关于“合同签订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相关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全面深化干部对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
(二)规范合同签订程序。落实逐级审核制,合同签订前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对合同内容、要素和形式进行审核,并提交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专业性审查,具体经办人员做到规范填写合同内容。
(三)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合同档案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合同整理归档保管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合同档案目录制作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团区委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之间开展廉政谈话,不断拧紧思想“安全阀”。
(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教育。组织团区委及下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33个,并根据岗位风险隐患,及时剖析问题成因,对应制定具体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36条,进一步织密廉政防护网。通过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有关典型案例通报、莲都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以及团区委主要负责人为全体干部上廉政党课等措施,不断强化干部廉洁意识。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规定,通过经常性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强化党性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重要会议精神等,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理论知识,提高党性修养。团区委主要负责人为全体干部上廉政党课,加深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真正让清正廉洁入脑入心。
(三)扎实开展党务工作。确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作为机关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和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完成团区委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按期换届。
下一步,团区委将继续紧盯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为莲都共青团工作更好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一是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对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做到一抓到底、始终如一,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制度长期坚持、发挥作用。同时密切关注新问题和新情况的产生,及时跟进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下大力气积极推动解决,巩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57530;单位地址:莲都区大洋路298号406办公室,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dgqt@126.com。
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