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从2018年起连续5年被评为“放心粮油示范县”荣誉称号。今年以来,为持续做好我区放心粮油工程,区发改局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创新追溯等多项举措,加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实现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印制“爱粮节粮科学消费”等宣传资料,利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资料、讲解放心粮油知识等,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宣传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机关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倡导引领爱粮节粮社会新风尚,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协同监管共治。自2018年创建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县”以来,区粮安办牵头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放心粮油示范县”的相关规章制度,如《莲都区“放心粮油”供应店质量管理制度》、《莲都区“放心粮油”供应店服务承诺》、《莲都区“放心粮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则》、《粮油进货索票索证制度》、《粮油出厂检验制度》、《粮油购销台账登记制度》、《不合格粮油召回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粮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并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究。2023年,区发改局对全区20家“放心粮油”企业和店开展现场检查指导6次,规范整改事项20多项次。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年审、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监管等方式,协同共治我区的“放心粮油”工作。以丽水市检验检测院为依托,截至5月共抽检粮油及其制品45批次,合格率为100%,全区粮油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创新追溯方式,落实主体责任。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各“放心粮油”供应店在建立纸质收支存统计台账,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落实粮油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覆盖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粮油质量全过程追溯体系。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各“放心粮油”单位作出“不加工、不配送、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严格执行粮油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庄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