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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莲征安置〔2023〕8号)
作者:   来源: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15 16:43:54

因丽水市香樟公园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莲都区岩泉街道凉塘村集体所有土地0.0013公顷(0.019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以村委会为单位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申请,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等证明资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联系电话:205893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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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附件2:红线图.pdf

附件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pdf

莲征安置〔2023〕8号.pdf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