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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6638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17 16:48:14

文号:莲政办发〔2023〕19号

生效时间:2023-04-17 16:48:14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23-56638 文号 莲政办发〔2023〕19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和省市有关教共体工作要求,结合莲都实际,特制定《莲都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都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细则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力莲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现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前两年省民生实事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莲都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建类别

(一)教育集团成员校

1.囿山小学教育集团,集团总校囿山小学,成员校长岗背小学、青林学校;

2.中山小学教育集团,集团总校中山小学,成员校南明小学、西溪校区;

3.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集团总校大洋路小学,成员校城西校区、仙渡校区、碧湖小学;

4.花园学校教育集团:集团总校花园学校,成员校括苍中学。

(二)共建型成员校

1.处州中学教共体:支援校处州中学,受援校大港头学校、天宁中学。

2.梅山中学教共体:支援校梅山中学,受援校雅溪学校;

3.囿山小学教共体:支援校囿山小学,受援校梅山小学(含黄村校区)、太平小学;

4.花园学校教共体:支援校花园学校,受援校碧湖中学;

5.莲都外国语学校教共体:支援校莲都外国语学校,受援校老竹民族学校、联城中学;

6.中山小学教共体:支援校中山小学,受援校联城小学;

7.刘英小学教共体:支援校刘英小学,受援校碧湖第二小学、刘英小学巨溪校区;

8.城北小学教共体:支援校城北小学,受援校人民路小学(含泄川校区)、城北小学严鸟校区;

9.莲都小学教共体:支援校莲都小学,受援校天宁小学(含双黄校区)、莲都小学高溪校区;

10.水东小学教共体:支援校水东小学,受援校丽新民族小学;

11.东港学校教共体:支援校东港学校,受援校城中中学教共体学校。

(三)协作型成员校

1.义乌市稠州中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稠州中学,受援校莲都区碧湖中学;

2.义乌市绣湖中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绣湖中学,受援校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

3.义乌市后宅中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后宅中学;受援校莲都区大港头学校;

4.义乌市实验小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实验小学,受援校莲都区碧湖小学;

5.义乌市绣湖小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绣湖小学,受援校莲都区城北小学;

6.义乌市香山小学教共体:支援校义乌市香山小学,受援校莲都区莲都小学。

二、建设内容

(一)共建型(教育集团)建设内容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支援校和各受援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支援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作息时间、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学校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支援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受援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支援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学生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细则,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受援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支援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二)协作型建设内容

1.愿景协同。由支援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受援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支援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受援校办学基础,充分挖掘受援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受援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2.机制协同。建立支援校与受援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受援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受援校教育品质。

3.教学协同。主要以“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教共体各学校间的教学协同。借助支援校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课堂导学、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教共体学校要协商制定同步课堂“排课一张表”,确保教学协同的有序推进,并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4.研训协同。由支援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作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受援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三、主要任务

(一)示范课。教共体支援校与受援校间开展线上线下示范课,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

(二)集体教研。教共体支援校与受援校间年内开展线上线下教师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

(三)教师交流。

1.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的支援校每年应当派出不少于 2 名教师到受援校支教;

2.协作型教共体。每年受援校至少安排1名教师在支援校异地跟岗锻炼,每名教师跟岗锻炼时间不少于1个月;公办与民办学校结为共建型教共体的,教师交流参照此要求执行。

(四)名师指导。支援校到受援校设立名师工作室,指导受援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支援校学科名师工作室数与受援校设立学科名师工作室数相符。

(五)课程共享。每所支援校向受援校每年共享至少 1 门拓展课程。

(六)文化共生。支援校指导受援校开展校园文化提升项目,帮扶受援校特色文化建设,共生共享学校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

(七)评价并举。支援校指导受援校做好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改革,通过评价并举,形成评价内容与标准一体化。

(八)师徒结对。每所支援校至少安排3名优秀教师按1:3比例与受援校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关系,每组师徒开展线上或线下传授指导活动不少于5次。

(九)学生交流。受援校、支援校间开展学生集体交流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研学实践等)不少于1次;开展多种形式“学生手拉手”和“两帮一”结对帮扶。

(十)自创工作。支援校依据办学特色品牌,开展学年自主创新帮扶,推进受援校办学特色内涵提升。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教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共体的宏观事项决策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教共体日常管理与考评工作。各教共体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承担教共体日常管理、协调事务等,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教共体建设方案逐年得到落实。支援校全面负责教共体的组织运作与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动,基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搭建共建共享平台,促进教共体内各校教育品质的整体提升。各成员校根据教共体相关制度履行成员校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

(二)干部交流。每年选派支援学校优秀干部到受援学校任职或挂职锻炼,积极促进受援学校后备干部到支援学校异地跟岗锻炼。教共体学校领导之间要加强学校管理理念、方法的深入研讨和交流,使受援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体制与支援学校步调一致、达成统一。

(三)师资共享。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共体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援校选派区级以上名优教师赴受援校开展支教工作。支教教师按一定周期进行学科轮换,保持交流学科总体均衡。教共体成员校要选择品质好、能力强、能带动教师群体进步的优秀教师参加交流。教共体在保证长期固定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组建支教团队,每月(或每周)固定时间轮换交流,扩大教师交流面。支援校教师优先安排到受援校支教,受援校新教师优先安排支援校挂职锻炼,从而在共同愿景下,实现教师柔性流动,整体提升教共体内部师资水平。

(四)学生发展。教共体要将学生发展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定期互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学习,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校际之间学生互动体验活动。通过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学习体会等途径,架构同龄人心灵沟通的桥梁。利用教共体内各校组织运动会、迎新活动、文艺汇演、科技节等机会,互派学生参加,加强联系与融合,构建学生发展共同体。开展“学生手拉手”活动,在教共体学校组建年级教共体、班级教共体、家庭教共体等,学生之间结成助学对子、帮困对子,丰富学生生活体验。同时,采取“两帮一”(一名教师、一名优秀学生共同帮扶受援校一名(或多名)学习困难学生)等措施,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集体教研。建立和完善教共体科研、教研机制,通过紧密型科研、教研团队与机制的建设,围绕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等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开展项目化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整合教共体所属学校的名师、骨干等资源,成立教共体中心教研组,制定统一的教研活动方案、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评价机制,实现教学进度、教学监测同步。通过送课、听课、观摩课等形式,共同研讨、交流切磋,整体提升教共体成员学校教研水平。加强教共体教育理念、方法的深层交流和探讨,在学校间实现“三共享四同步”,即“共享教育资源、共享前沿信息、共享发展成果;同步教研、同步科研、同步培训、同步发展”。

(六)考核捆绑。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

1.视教共体成员校建设实施成效,教共体结对帮扶工作考核优秀的学校,支援校和受援校分别在中小学年度发展性督导评估中给予加分,并逐步加大比例。

2.在莲都区教育质量考核奖中设立教共体学校捆绑考核奖,依据成员学校的优胜(进步)奖、培优奖、争先进位奖的获奖情况,以及教研室和教育科的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等级。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给予学校相应奖励;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学校诫勉谈话。

加强中小学教共体建设,提升区域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城乡教共体、均衡又优质”的莲都方案、丽水样板、浙江典型。


附件:1.莲都区教共体教师跟岗锻炼学习制度

2.莲都区教共体教研管理制度

3.莲都区教共体联席会议制度

4.莲都区教共体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5.莲都区教共体支教教师考核制度


附件1

莲都区教共体教师跟岗锻炼学习制度


为促进教共体支援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共体学校跟岗锻炼教师学习效力,助推教共体教师学习成效,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特制定中小学教共体教师跟岗锻炼学习制度。

一、师徒结对。由支援校指定学科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一对一”地帮扶(比例最多不得超1:3),在与跟岗教师充分沟通与交流地基础上,指导其制定个性化学习培训计划。

二、跟岗任务。支援校负责安排跟岗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实践活动,督促跟岗教师完成顶岗上课、听课观摩、参与教研、集体备课等学习活动。跟岗期间听课不少于15节、汇报课不少于1节。

三、横向交流。由支援校向年段或学科教师介绍跟岗教师及其跟岗学习目标与安排,要求有关教师配合支持跟岗教师工作。跟岗教师通过“听、看、问、议、思、写”等一体化自主学习行为,深刻感受与领悟支援校的办学思想、理念、制度、方法等。

四、跟岗考核。支援校负责考评跟岗教师业务情况,根据所在校需要做出书面鉴定并及时反馈。跟岗教师在支援校结对师傅传授下,不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听课、上课、教研等交流活动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努力形成自己教育风格和教学特色,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五、纪律要求

跟岗教师要尽快了解跟岗学校情况,并结合本人的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以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全程参与所有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每一研修环节;服从组织安排,尊重支援校的领导和老师,不干预支援学校的管理及教学活动;跟岗期间,每天要做好跟岗培训记录;跟岗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向跟岗学校及跟岗学习组长请假,无故缺勤者,跟岗学习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附件2

莲都区教共体教研管理制度


一、统筹工作计划。支援校负责牵头制定教共体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把受援校教科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统一教研活动。建立相对统一的教科研活动制度,开展统一的教研、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支援校与成员校之间的教育交流,提高教共体内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发展水平。

三、教研工作交流。教共体成员校教科研部门每学期互派教科研骨干,开展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方法、学生管理经验等交流活动,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共享教育资源。教共体成员校全面开放教育资源,建立教共体工作交流平台,开展专题研讨会、读书会、课题研究等活动,提高教师参与教共体学校教科研积极性和有效性。

五、指导教研改革。支援校协助受援校研究改进教科研发展策略,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成员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教科研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六、教研考核奖励。由支援校牵头,受援校配合,全力做好教共体成员校教科研管理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优秀教研组、教师给予绩效奖励。


附件3

莲都区教共体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一体化,促进学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协作、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二、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由教共体领导小组组长轮流主持,会议可能通过线下或线上形式组织,会议地点可按单双号月份在成员校间轮换。

三、会议议题。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由教共体支援校和受援校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跟踪、培训、评价交流教师的措施和成效;教共体内成员学校间的联合教研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探寻教共体学生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总结反思教共体阶段工作,完善和理顺下步的工作目标;明确相关部门及个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

四、会议要求。参会成员对研讨要有思考,有思路,应认真反馈近阶段的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并善于在过程中抓住亮点,突出重点,语言表述要精炼、准确。

六、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教共体学校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附件4

莲都区教共体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共体名师工作室管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确保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新课标、新课程、新教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总结交流教研活动经验,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2.工作室每月进行一次进行集体学习、交流活动,每次活动要有文字或图片或视频记录;工作室成员坚持自觉学习和反思,并做好学习笔记。

3.成员根据个人自我发展目标和研究课题,自主选择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专著,并报工作室备案。

二、工作制度

1.成员要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含发展目标、发展进度、发展措施)。

2.成员每学期提交一篇有价值的教学课例(或者案例)研究(上传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3.成员每学期开设和举办至少1次区级公开课、讲座或研讨会,并提供有关教案、课堂实录、教学反思和评研记录。

4.在三年周期内完成1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

5.开展教共体学校名师间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

6.支援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受援校开展1次送培送教活动,提升受援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7.工作室建立微信公众号(或其它网络平台),做到每月均有更新,不断丰富课程资源。

三、会议制度

1.建立教共体每月线上(线下)例会制度,总结前期工作情况,解决教共体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商讨布置下期工作。

2.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教共体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3.每学期的期终召开一次教共体名师工作室总结会议,展示学期工作成果及形成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课题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根据课题研究方案, 在每一阶段制订具体的研究实施计划,及时做出阶段总结。

2.课题必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记录、有阶段小结、有结果分析、有实验报告和实验鉴定。

3.每个成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4.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进行扎实有效的课题研究。

五、奖惩制度

1.工作室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工作室学习积极分子”等奖项并每学年评选一次。

2.对于不求进取,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成员进行劝退。

六、考核制度

1.考核小组组成:由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专家顾问(主要包括教研室老师、学校领导)组成考核小组。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项目:(1)师德修养;(2)理论提高;(3)教研业绩;(4)教育教学能力;(5)研究能力。

3.动态管理。对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和过程淘汰制度,成员每学期不参加工作室研修活动超过三次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室成员资格;对不能认真负责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各项活动,经工作室全体成员评议,将其调整出工作室,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增补人员。

七、档案管理

1.为每位成员建立研修业务档案,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专题讲座、教案定期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光盘或电子照片、电子文档电子稿)。

八、经费保障

(一)工作经费

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跨区域教共同体管理的补充通知》(浙财科教〔2022〕33号)规定执行。支出范围可包括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实践、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以及网站建设等。经费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工作保障

1.教共体受援校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并配备桌椅、电脑、网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适当减轻主持人的工作负担,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其参与工作室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2.受援校将支援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作为本校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推广示范的主要基地,纳入计划,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附件5

莲都区教共体支教教师考核制度


为做好支援校教师派到受援校教育工作,切实促进教共体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教共体支教教师。

二、考核内容

1.思想道德: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治教;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支教期间能够与受援学校的教师和谐相处,服从受援学校工作安排。

2.工作态度: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工作,对支教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受援学校各项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支教任务。

3.工作成绩:在支教工作中,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贯穿于平时课堂教学,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成绩显著,得到受援学校师生好评。

三、考核要求

1.民主测评。受援学校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分发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对象为全校教师或学校班子成员及教研组全体成员。支教教师对自己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述职。支教教师述职后,现场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2.考核谈话。通过谈话了解支教教师工作表现,谈话对象一般为支教教师本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所任教班级学生代表。

3.查阅台账。对照考核评价表评价内容,查阅支教教师一年来的工作笔记(会议记录)、教学设计记录本、听课记录本、获奖或发表的论文(案例)或课题、公开课(示范课)的教学设计和课件、参加学时培训情况及心得体会、讲座资料、带兴趣小组和指导教师材料、考勤打卡记录、教育教学效果评价材料及参加教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4.考核评价。填写支教教师考核表,经受援学校相关处室审核确定后,由受援学校负责人签署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组根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材料、民主测评情况、台账(相关作证材料)、教育教学业绩及学校评价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支教教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四、考核安排

由区教育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

支教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支教考核评定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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