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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0189/2023-56146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3-24 1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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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0189/2023-561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4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3、负责全区各类刑事案件及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等工作,主管全区暴力性案件、恶性案件的侦破。

4、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5、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依法管理全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查处治安案件,负责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派出所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6、协助市局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7、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负责全区水域治安管理。

9、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3、负责全区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4、指导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5、协助管理全区武警、消防部队队伍建设。

16、协助社区矫正委员会做好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及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监督、考察和教育改造工作。

17、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预算为:区本级预算。


二、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430.80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29430.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19.81万元,减少9.31%,主要是收入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30.80万元(上年结转118.52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29430.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30.77万元,下降9.34%,主要是压减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74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377.04万元,占69.2%;日常公用支出2844.75万元,占9.7%;项目支出6209.02万元,占21.1%。

(四)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30.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430.8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740.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405.65万元、机关服务86万元、执法办案1494.02万元、事业运行193.62、其他公安支出4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1261.02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0.51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6.55万,卫生健康支出1306.6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93.7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95.77万。

(五)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30.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69.1万元,下降3.82%,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4740.29万元,占8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8.08万元,占7.1%;卫生健康(类)支出1306.67万元,占4.4%;住房保障(类)支出1295.77万元,占4.4%。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8405.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民警、辅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含差旅费等)和小部分专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86万元,用于公安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机关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等支出及部分专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494.02万元,用于行政执法、刑事案件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193.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456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专项、辅警服装、其他装备购置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财政拨款数为2088.08万元,主要退休(款)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及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财政拨款数为1306.67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安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财政拨款数为1295.77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安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2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7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辅警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还包括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84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也包括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44.6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46.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莲都区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我局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未有人出国,主要用于公安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省、外地市(县、区)有关部门领导或同仁到我局进行调研指导、考察学习、业务工作交流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8万,下降47.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原因是车况总体情况尚好,车辆运维费基本与上年预算数差不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4.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44.75万元,增长29.69%,主要是差旅费及运维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4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7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更新车辆 8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09.0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行政运行:是预算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执法办案支出: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0.事业运行:指预算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其他公安支出:除上述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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